根据相关规定,**市第三人民医院就下表中的项目进行公开遴选,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如对参数有任何异议,请在(略),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医用润滑液 | 个 | 临床检查、(略)。 | 17-功能性敷料 / 04-其他敷料 / 01-其他敷料 |
弹力绷带 | 个 | 用于对创面敷料或肢体提供束缚力,以起到包扎、固定作用。 | 17(略) / 03-包扎敷料 / 01-绷带 |
亲水性纤维含银敷料 | 个 | 可用于处理轻微擦伤、裂伤、轻微割伤、轻微烫伤与烧伤、抗菌。 | 17-功能性敷料 / 01-创口敷料 / 10-含银敷料 |
脂质水胶体硫酸银敷料 | 个 | 适用于有感染风险或有感染症状的伤口的局部治疗 | 17-功能性敷料 / 01-创口敷料 / 10-含银敷料 |
纳米银创伤贴敷料 | 个 | 适用于伤口创面,纳米银(略)。 | 17-功能性敷料 / 01-创口敷料 / 10(略) |
透明敷料 | 个 | 6*7及以下集采,其他未集采。适用(略)。 | 17-功能性敷料 / 01(略) / 07-隔离敷料 |
透明薄膜敷贴 | 个 | 大尺寸,贴动脉留置针 | 17-功能性敷料 / 01(略) / 07-隔离敷料 |
功能性敷料生物医用膜(贴) | 个 | 用于手术切口、创伤口及炎症伤口 | 17-功能性敷料 / 01-创口敷料 / 06-泡沫敷料 |
自粘(略) | 个 | 用于覆盖体表非慢性创面、吸收创面渗液,一次性使用。适用于各个部位场景。 | 17(略) / 01-创口敷料 / 06-泡沫敷料 |
藻酸盐敷料 | 个 | 藻酸盐敷料产品适用于处理有中到重度渗出液的伤口,用于吸收伤口渗出液,为伤口创造湿润环境。 | 17-功能性敷料 / 01-创口敷料 / 05-纤维敷料 |
高渗盐水敷料 | 个 | 用于创面坏死组织及渗出物的吸附。 | 17-功能性敷料 / 01-创口敷料 / 05-纤维敷料 |
水胶体敷料 | 个 | 主要用于渗出液较少的伤口如:浅表烧伤、部分皮层烧伤、供皮区伤口、手术后伤口及皮肤擦伤。 | 17-功能性敷料 / 01-创口敷料 / 04-水胶体敷料 |
脂质水胶敷料 | 个 | 适用于急性伤口覆盖 | 17-功能性敷料 / 01-创口敷料 / 04-水胶体敷料 |
水胶体凝胶敷料 | 个 | 本产(略),以及部分皮层、全皮层伤口的处理,例如压疮,下肢溃疡和糖尿病溃疡。 | 17-功能性敷料 / 01-创口敷料 / 01-凝胶敷料 |
造口皮肤保护剂 | 个 | 用于造口及造口周围皮肤的护理。 | 14-基础卫生材料 / 13-造口护理材料 / 03-其他(略) |
造口护肤粉 | 个 | 使造口周围皮肤保持干爽,减轻渗出物对皮肤的刺激。 | 14(略)/ 13-造口护理材料 / 02-造(略) |
造口袋 | 个 | 本产品用于造口排泄物的收集。 | 14(略)/ 13(略)/ 01(略) |
两件式造口袋 | 个 | 用于造口清洗、护理和排泄物的收集及造口周围皮肤的护理。 | 14-基础卫生材料 / 13-造口护理材料 / 01-造口袋 |
造口底盘 | 个 | 用于造口护理和排泄物的收集及造口周围皮肤护理。 | 14-基础卫生材料 / 13-造口护理材料 / 01-造口袋 |
引流袋 | 个 | 引流,硅胶,各材质 | 14-基础卫生材料 / 12-引流袋 / 02-引流袋 |
医用压敏胶带 | 个 | 压敏 | 14-基础卫生材料 / 09-护创材料 / 01-外固定材料 |
透气胶贴/透气胶带 | 个 | 胶带 | 14(略)/ 09-护创材料 / 01(略) |
外科纱布敷料 | 个 | 换药 | 14-基础卫生材料 / 02-常规医疗用品 / 02-其他常规医疗用品 |
一次性使用止血带 | 个 | 用于静脉输液或抽血时暂时阻断静脉回流。 | 14-基础卫生材料 / 02-常规医疗用品 / 02-其他常规医疗用品 |
一、(略):
(一)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略),“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略)。
(四)参与本项目采(略)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略))。
(七)未被列入失信(略)(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略)(由供应商在(略))。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网”以及“**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提供查询截图。
(八)投标报名人与代表公司有实际联系,提供本次采购(略)个月的社保证明。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要求:
1、(略)午05:00前在**市第三人民医院招采平台(https://(略)com:8008/)进行线上报名(凡第一次登录的供应商均需先完成供应商注册,经报名审核通过后再投标)。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需在(略)午05:00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到**市第三人民医院招采平台。
3、价格承诺函必须填写价格,报价不得高于阳光平台三色九段线最低价。已在本院使用的产品,报价不得高于现供货价。
三、(开标)时间:(略)
四、评审方式:(略)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系统上传弃标函。
2、请投标供应商密切留意我院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
3、中标产品的采购订单接收、配送都需通过我院SPD医(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供应链延伸服务协议,收取2%的服务费用。
六、联系电话:招标采购办公室 郑老师 (略);纪委监察室黎老师(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