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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执法(略)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06日 17:(略) |
获取(略) | 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05月(略)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开评标室1206室(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与泰和路交叉口东150米民生中心12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5月17日 14:(略)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开评标室1206室(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与泰和路交叉口东150米民生中心12楼) | ||
预算金额 | ¥(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略): | |||
项目联系人 | 张恒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宁钢大道与乌玛高速交汇处中卫北收费站内 | ||
采购(略)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略) | 银川市兴庆区(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执法四、五、九大队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略)领取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 14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执法四、五、九大队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执法四、五、九大队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略)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至 2024年05月(略)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略)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报名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略)报名。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4点(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开评标室1206室(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与泰和路交叉口东150米民生中心12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4点(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开评标室1206室(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与泰和路交叉口东150米民生中心1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略)。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答疑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略))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略)
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宁钢大道与乌玛高速交汇处中卫北收费站内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西区1号楼2F-1营业房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