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翁源县县城2024-2026年度公共绿化管养合作项目招商
公告信息
**市**县县城2024-2026年度公共绿化管养**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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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县城2024-2026年度公共绿化管养**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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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 |
公告内容
**市**县县城2024-2026年度公共绿化管养**项目招商 | |
项目名称 | **市**县县城2024-2026年度公共绿化管养**项目 |
招商方 | **县祥和****公司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755-****1371 |
招商内容 | 招商方就**县县城2024-2026年度公共绿化管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引入1名**主体。 |
项目报名手续 | 1.意向**方应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报名手续。 2.意向**方通过**联交所资格审核并全额交纳招商保证金后可领取《综合评审文件》。 3.意向**方应按照招商公告和综合评审文件的要求参与综合评审或协议成交。 |
项目内容 | 一、**模式 1.招商方和**方于******管理局****政府采购网发布**县县城2024-2026年度公共绿化管养购买服务项目(以下称“投标项目”)招标公告后,通过签订联合体协议组建成联合体,共同参与**县县城2024-2026年度公共绿化管养购买服务项目投标。 2.**县县城2024-2026年度公共绿化管养购买服务项目中标后,根据双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开展具体工作。 3.**方在**期内的所有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二、核心商务条件 1.投标项目的服务费由招商方统一向**项目委托方收取,**方分配比例不高于投标项目总包费用的75\%,具体分配和支付方式以双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为准。 2.**期限:至投标项目完结。 三、其他主要**条件 1.由招商方负责统筹开展日常具体实施**县县城范围内公共绿地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并由招商方负****县委县政****财政局、****管理局等多部门。项目资金由招商方统筹协调。 2.由**方为项目实施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开展人员培训和业务技能学习,负责招商方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并为招商方提供水车、修剪工具等。 3.**方需承担投标项目的实施成本,招商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若未成功中标**县县城2024-2026年度公共绿化管养购买服务项目,**方承担参加本次招商以及投标项目的所有成本及相关费用,**关系自动解除。 4.如因**方原因收到投诉或导致******管理局收回**县县城2024-2026年度公共绿化管养购买服务项目等情况,损害招商方权益的,**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和赔偿。 5.**方应在作业过程中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作业过程中对第三者造成财产损害、人员伤亡等,**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 6.**方应于签订联合体协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招商方支付履约保证金15万元。履约保证金由招商方按年度返还,每年度返还5万元,直至投标项目完结。 |
招商保证金的收取及处置方式 | 招商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 招商保证金由意向**方于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21:30前交****交易所结算账户(以实际到达深****银行账户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交易所****公司 账 号:812********0010091 开 户 行:****分行 招商保证金处置方式: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方且未违反信息公告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招商保证金本金由**联交所于**方被确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2.意向**方在公告期内交纳的招商保证金可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前向**联交所递交书面申请进行退还,意向**方在办理退还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其交纳的招商保证金本金由**联交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公告期截止后,意向**方单方面申请退出**并退还交易保证金的,**联交所不予受理,意向**方应根据项目公告和《综合评审文件》要求参与综合评审或协议成交。 3.意向**方成交后,凭借与招商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以及招商方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方在办理退还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其交纳的招商保证金本金由**联交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若因**方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服务费、未按约定签署联合体协议等文件的,取消最终**方资格,招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
意向**方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 1资质条件:意向**方应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证明材料: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加盖公章) 2资质条件:具有绿化管养或绿化施工项目运营经验。 证明材料:应提供绿化管养或绿化施工项目的承包合同、服务合同、**协议复印件等合同类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资质条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证明材料:应提供招商公告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应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盖章确认。(加盖公章) 4资质条件:具有开展**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证明材料: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 意向**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资格并且所交纳的招商保证金不予退回: (1)意向**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方后不按约定与招商方签定联合体协议的; (2)与其他意向**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意向**方无故不参与项目综合评审的; (5)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报名 | 否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后,若仅征集到1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协议成交;如征集到2名及以上数量符合条件的意向**方,按照综合评审的方式确定最终**方(详见《综合评审文件》)。 若符合条件的意向**方不足1名,不**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交易结果确认 | 1. **方应在**资格确定当日内确认并签署《招商结果确认书》/《评审结果确认书》(如项目需组织综合评审的)。 2. 如项目需组织综合评审的,综合评审结束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产权交易机构将评审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向招商方发出《综合评审报告》和《综合评审结果通知书》。 3. 招商方和**方应根据《招商结果确认书》/《综合评审结果通知书》组织签约。 |
信息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
业务咨询电话 | 王经理 0755-****1371 |
联系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网址/微信公众号 | www.****.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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