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江苏沿海(徐圩)未利用盐田水盐调控与生态建设示范-示范场地建设与管护服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略)-JITC-G(略)
二、项目名称:江苏沿海(徐圩)未利用盐田水盐调控与生态建设示范-示范场地建设与管护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略)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连云港益洋(略) | (略)U | 连云港市灌云县杨集镇城西村工业集中区1-09号 | 96.8 | (略).38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略)“江苏沿海(徐圩)未利用盐田水盐调控与生态建设示范”示范场地建设与管护服务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场地建设期为中标之日起至2025年9月。养护期为项目验收后2年。中间节点期限:土方排盐、给排水系统建设需2024年7月15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略)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安国(组长)、黄建学、梅军、李精英、王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略)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略)招标收费基准费率标准(服务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少于1万元,费用一次付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略)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为JSTCC(略)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96.80分;
3、本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一次性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略)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略),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江苏沿海(徐圩)未利用盐田水盐调控与生态建设示范-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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