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年5月6日
招标编号: (略)
1、(略)已获得一笔资金,用于支付高流量氧疗仪等设备采购的费用,并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通告中所述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2、(略)受(略)的委托,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所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第1包:(略)
第2包:(略)
第3包:(略)
第4包:(略)
第5包:(略)
第6包:(略)
投标人(略)。
3、有兴趣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请于(略)起至2024年5月11日止(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和下午1:00~4:30(北京时间)选择下列方式(1)微信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每套(略)。
(1)微信购买招标文件:
“东松投标”,完成(略),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2)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携带下列资(略),至上海市宁波路1号10楼1002室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其他组织需提供投资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3)邮购招标文件:
将所需材料(同现场购买)扫描发送至((略)),并将材料寄至上海市宁波路1号10楼1002室。如需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国内邮费每套另加50元人民币。
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电话:(略)转(略)
传真:(略)
户名: (略)
开户银行(人民币): (略)
帐号(人民币): (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4、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并于2024年5月28日北京时间14:00之前递交到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0楼会议室。并于2024年5月28日北京时间14:00在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0楼会议室举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5. 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
6. 注:请额外再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并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标准: (1)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 (2)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的,另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复印件; (3)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略)备案凭证》;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略)。(投标货物按医疗器械管理时适用) (4)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货物投标截止时间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