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片区水生态提升项目二期工程招标代理比选 |
招标代理 |
**** |
财政性资金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无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恒盛宏大基础****公司(**市**区**路口47号-101号)院内。 |
2024年05月16日 09时30分 |
比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招标工作全部完成。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
完成****片区水生态提升项目二期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代理工作。 |
**** | 项目名称****片区水生态提升项目二期工程招标代理比选 | |
招标代理 |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所在辖区 | **区 | |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无 |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恒盛宏大基础****公司(**市**区**路口47号-101号)院内。 | |
2024年05月16日 09时30分 | ||
比选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招标工作全部完成。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 ||
完成****片区水生态提升项目二期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代理工作。 |
刘女士 |
010****5508 |
**市**区**路口47号-101号 |
刘女士 | 传真|
010****5508 | 公司名称|
**市**区**路口47号-101号 | 公司电话|
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