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1172 ㎡ | |
标的地址 | **县南门街124号院内 | |
标的现状 | 在用 租赁合同已到期,原租户未搬离。 | |
标的瑕疵 | 无瑕疵 | |
其他披露事项 | 出租房屋、水电线路等其他与该房相关的维修维护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2023)第 12 次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鲁信源(房估)第202****0019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济****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简介 | **县南门街124 号院内办公房,混合结构3层建筑,所在层数1-3层,外墙刷涂料,室内铺瓷砖,内墙面及顶棚刷涂料。标的房产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其他事项详见鲁信源(房估)第202****0019号评估报告。 标的查勘电话:0531-****2097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五年 | 租金标准 | 149723元/年起 |
租金标准说明 | 租金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增幅一次,2024年149723元/年起,2025年、2026年每年增幅1.6%,2027年、2028年每年增幅2%。 | |||
付款期限要求 | 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承租方应提前10天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 |||
优先承租情况 | 同等条件下原租赁方有优先租赁权。 | |||
出租用途要求 | 按现状用途:商业、办公、培训机构、住宿、仓储、电子商务、房产中介等。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依法成立的内资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其他标的要求 | 承租方在资产租用期间须服从****实物资产出租的管理规定,配合****完成相关检查工作。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维护租赁资产,如因承租方管理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租赁资产发生损坏或故障的,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出租房屋由租赁使用方管理维护,安全管理由租赁使用方全权负责。 | |||
保证金额 | 1.5万元.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下述******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公司 开户行:****公司**分行 账 号:451********201****9499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公示期 | 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的具体时间根据原商户腾退时间确定。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并接受招标文件及合同所有条款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报 名 联系人 | 葛先生、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531-****8711、****8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