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变更(遗失补证)登记公告
不动产变更(遗失补证)登记公告
我下属登记机构(**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变更(遗失补证)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登记机构将按程序为权利人办理变更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县冠(略)(**县人民法院对面)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略)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原不动产权证书 | 变更 内容 | 备注 |
1 | 王宣、罗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略)目B栋B2单元11层6号 | 黔(2022)**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 遗失 补证 |
公告单位:(略)
2024年5月7日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