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小梅沙村12号假日酒店一楼大堂、第三、四、五、六层房地产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区梅沙街道小梅沙村12****酒店一楼大堂、第三、四、五、六层房地产 |
起始日期 | 2024年05月08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5月13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其他 | 地址 | 小梅沙村12号 |
面积/数量 | 1、****酒店)6楼:676.880平方米 2、****酒店)1楼酒店大堂:317.550平方米 3、****酒店)4楼:676.880平方米 4、****酒店)3楼:783.340平方米 5、****酒店)5楼:676.880平方米 6、****酒店)屋面层楼梯间机房:79.18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产权不明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9年 | 免租期 | 3个月 |
免租期是否含在租赁期限内 | 是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30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本次招租底价不低于人民币30元/㎡●月,月租金底价为人民币96,321元。从合同起租日期起第3、4年,月租金在第1年基础上递增3%,即第3、4年的月租金为30.9元/㎡●月;第5、6年月租金在第3年基础上递增6%,即第5、6年的月租金为32.75元/㎡●月;第7、8、9年月租金在第5年基础上递增9%,即第7、8、9年的月租金为35.7元/㎡●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酒店 |
履约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内(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100,000****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 2、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及安全生产;服从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负全责。 3、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4、物业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分租。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可将部分物业转租分租。 5、物业由承租方负责装修并承担所有费用。 6、承租方装修前必须向出租方报备并获得出租方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7、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8、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区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 9、承租方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10、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1、承担一切违法违规经营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2、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 13、承租方承租后需变更租赁物业用途的,必须经出租方同意,承租后不得作为易燃易爆、化工化学等危险及污染行业。 14、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15、如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获得标的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为签订租赁合同180日内,若原住户未能按期搬迁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后再交付给本次招租的新承租方使用,新承租方同意出租方延迟交付租赁物业,租金从实际交付新承租方日起计算。 16、其他条款按租赁合同书要求(附合同书)。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交易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二)意向承租方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意向承租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资信良好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需体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5.意向承租方《承诺函》。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05月13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海景二路1025****中心9楼901 |
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方式 | 0755-****4437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市小****公司 | ||
地址 | **市******社区海琴道11号东富大楼A三层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公司物业租赁管理指引》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共**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有权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 3.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定租赁合同的; 3.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3.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6.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7.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8.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9.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10.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 11.成交人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2、本物业租赁面积以出租方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13、承租方入住时,****政府部门及业主收集入住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企业日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政府部门及业主的工作。 14、如有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本物业无法交付,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