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水库工程,项目业主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路阳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水库1座,总库容145万立方米,工程主要由枢纽工程、灌区工程和供水工程组成。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1275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金额:****500.00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初步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详细勘察、方案设计、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勘察设计审查费、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驻现场设代费及预见或不可预见的所有服务工作,勘察设计服务期内的所有设计变更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相关的各类审批手续办理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服务期限: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现场勘验作业,现场勘验作业完成后15日历天内提供地勘报告并报送地勘审查单位审查。
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提供经招标人确认的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招标人确认后20日历天内提交提供经审查合格的初设文本;初设文本通过招标人确认后30日历天内提交提供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水库枢纽)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县迎宾大道698号 | 地址: | **市**县双江街道青龙路198号 |
联系人: | 贺老师 | 联系人: | 邱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73****0002 | 联系电话: | 023-****0398/158****0779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