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开发区****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开发区****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编号 | ****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中心5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胡昊 159****626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万达二期3号写字楼6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姜安琪193****175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06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
投标报价(元) | ****000 | |
项目负责人 | 陈秀成 | |
证书编号:CS****00139;22GEEACA0274 | ||
证书名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给排水正高级工程师 | ||
工期 | 勘察设计周期 90 个日历天(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处理厂二期工程;2、****处理厂扩建工程勘察设计一体化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处理厂二期工程;2、****处理厂扩建工程勘察设计一体化项目。 | |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业绩获奖 | 1、**市****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二等奖;2、宁****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三等奖。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 | 1、宁****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三等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元) | ****900 | |
项目负责人 | 崔洪升 | |
证书编号:CS****00313;****31174 | ||
证书名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市政给排水正高级工程师 | ||
工期 | 勘察设计周期 90 个日历天(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东****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2、淮****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工程。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1、东****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2、淮****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工程项目。 | |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业绩获奖 | 1、****处理厂四期工程:2021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二等奖;2、库****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2023年“海河杯”**市优秀勘察设计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三等奖。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 | 1、****处理厂及配套工程设计项目:**省优秀市政工程设计三等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 |
投标报价(元) | ****500 | |
项目负责人 | 华海洁 | |
证书编号:CS****00025、SZ(2010)120024 | ||
证书名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
工期 | 勘察设计周期 90 个日历天(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处理厂二期工程;2、****处理厂首期续建及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处理厂首期续建及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2、****处理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业绩获奖 | 1、****处理厂扩建工程:2020年度**省优秀工程设计建筑市政类一等奖;2、****处理厂工程:2020年度**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三等奖。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 | 1、克****处理厂二期工程:2020年度**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三等奖。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