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略)
项目名称 | (略)一台苹果色选机、两台选果机对外转让(三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35ESSB(略)-2 |
挂牌起始日期 | (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1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3)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99)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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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新疆伊犁州特克斯县七十八团团部(略)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2-16 | ||||||||||||||||||||||||||||
评估机构 | 伊犁瑞达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转让底价(元) | (略)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略),未做任何形式(含质押)担保,且不涉及任何诉讼、查封等限制该资产转让的事项,我方拥有该资产合法的处分权。 我方对以上说明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承诺如有违以上说明及产权交易相关规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我方完全承担。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关于拟处置(略)不良资产的请示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可克达拉市兴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特别 |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意向竞买人必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意向受让(略),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略),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或企业法人资质; 4.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全额交易保证金4000元; 5.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转让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略)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略)。 | |
标的交割 | 自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处置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略)对标的品质保证。本次处置标的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略),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略)常竞价情形的,伊犁州联合(略)。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我司进行咨询和报名。 4、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略)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新疆伊犁州特克斯县七十八团团部(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略) 至 (略) | |||
报名手续 | 个人报名:(略) 单位报名:营业执照(略)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4000.00元,截止时间(略),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我公司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我公司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与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我公司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5)受让方受让标的后,未按照规定时间提取变更标的权属的。 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一次性向我公司交纳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车辆,废旧物资,须后期拆除的标的除外)。在我公司核后5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略)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略)-2024-05-17 16:3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60 | ||
服务费 | 按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收费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刁玉龙 |
咨询电话 | (略)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早10:00-13:00,午16:00-20:00. | |
咨询地址 | 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广东路52号,伊犁州行政服务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 |
技术支持 | —— | |
其 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