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碧溪至罗浮片区乡村振兴综合开发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略)
项目名称 | **市碧溪至罗浮片区乡村振兴综合开发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红星街道、碧溪镇、拿山镇、厦坪镇、罗浮镇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78838 |
建设单位 | **鑫农产(略) | 法定代表人 | 范凯琳 |
联系人 | 陈鲸 | 联系电话 | 159**(略) |
项目投资(万元) | 60046.65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略)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略) | ||
建设(略) | 项目为**市碧溪至罗浮片区乡村振兴综合开发建设,包括碧溪至罗浮片区沿线整体提升工程、传统村落改造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略)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为了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距民舍200米的区域内,不允许在晚上十一时至次日上午六时内施工,同时应在施工设备和方法中加以考虑,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对必须在夜间施工又可能影响居民环境的工地,应对施工机械采用降噪措施,同时也可在工地周围或居民集中地周围设立临时的声障之类的装置,以保证居民区的声学环境质量。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认真开发景区生态环境建设,景区的耕地要逐步退耕还林,恢复植被,景区内(略)。地形地貌、山石水体、自然植被、野生动物等都要严格保护,今后环境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环境保护方针。(1)维护景区内现有原生植被、植物群落、古树名木等,禁止当地村民砍伐、放牧,加强森林防火。(2)对景区植树造林,建筑景观;(3)对景区道路两旁要进行绿化,种植适(略)。 | ||
承诺:**鑫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范凯琳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鑫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范凯琳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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