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就“蚌埠联通2024-2026年五河县份综合楼物业服务管理项目(采购代理编号:ZJZB-2024-13126)”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4年5月7日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现就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谈判项目名称:蚌埠联通202(略)。
二、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5日
三、成交候选人:(略)
四、成交候选人公示期: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0日,如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01号合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515室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监督部门:(略)纪委
电 话:(略)
邮 箱:(略)
六、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略)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略)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略)明联系(略)
(4)异议人应提供关(略),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略)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略),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