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莫村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商议决定,上莫村下岸农业园区水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项目内容
1. 项目名称:(略)
2. 项目概况:土地位于上莫村下岸农业园区约235亩水田(以实际交付为准),用于种植水稻等农作物,租期5年。
3. 招标方式:(略)
4. 起标价:第一年固(略)(优质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后四年每年(略),按当年夏季国家粮食收购价格优质价折合人民币结算。
5. 评标方式:当前报价的最高报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中标人放弃,则没收投标保证金,后续由招标人决定是否由(略)
6. 租赁期限:五年,2024年至(略)。
二、 投标(略)
1. 投标人必须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企业且具备较强的经营能力。
2.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条件;
3. 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问题;无严重失信行为;无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条件。
三、 报名及开标时间、地点
1. 报名时间: (略)午9时至9时30分止。
2. 报名地点:(略)
3. 开标时间:(略)
4. 开标地点:(略)
5. 联系电话:(略)
6. 联系人:(略)
四、 报名及开标资料
1. 报名及开标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18周岁及以上)参加投标的,凭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投标保证金:现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在报名时需以投(略)(人民币自行放至信封或袋内)。
注: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略)
五、其他事项
1.租赁期内打水产生的电费由承包人按20元每亩向招租人支付。
2.招租人向承包人(略)(以实际交付为准),租赁期内设备及配件的维修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租期结束后需完好的归还招租人。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