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县西南绕城路灯安装工程
2.采购项目编号:****
3.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5日
4.评审日期:2024年05月06日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中标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县西南绕城路灯安装工程 | **** | **省开****人民政府6号楼1楼103室 | ****836.0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LED路灯 | 长煜 | 杆高12米自弯臂灯杆杆型为锥形体,直径:Ф160mm,厚度3.5mm(不含镀锌层) | 400基(含基础) | 9356 |
2 | 路灯控制柜 | 德力西 | 含自动控制及必要器件 | 3台 | 812 |
3 | 电缆(铝芯) | 瑞扬 | YJLV4×35mm | 18000米 | 36 |
…… | …… | …… | …… |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程爱珍、孙亚佩、闫朝范、贾德成、张红梅(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66138.00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期间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公示期内按照规定程序,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由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至现场一并进行提交,邮寄、传真件将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规定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供应商对采购人质疑回复不满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函必须以书面形式且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由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至现场一并进行提交,邮寄、传真件将不予受理,未按规定提交的投诉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民中心6楼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9****9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雪松大道与天**大****广场
联 系 人:鲁先生
联系电话:157****1858
3.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9****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