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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文件 |
常发改行服〔2024〕8号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司5#锅炉、6#机组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改革局: 你局《关于转报****公司5#锅炉、6#机组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武发改〔2023〕30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项目代码:****,行业代码:D4412热电联产),建设地点为**省**市**区前黄镇常武南路361号现有厂房内。该项目总投资4700万元,改建1×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1×6MW级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替代现有的1×75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5#炉)及1×6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6#机),同时对现有5#锅炉的环保设施进行改造,转接至**5#锅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新增年产电力1658.81万千瓦时、热力428627.17吉焦的生产能力。项目改建达产后正常年工业总产值5267.93万元,工业增加值1152.26万元。根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17〕1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报告以及**** 出具的评审意见。 二、项目建成运营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为2924.97吨标准煤/年(当量值)、186.85吨标准煤/年(等价值)。项目能源消耗品种为原煤、电力和柴油,耗能工质为新水,项目年新增消耗原煤27590.79吨、电力1.86万千瓦时、柴油10.5吨、新水0.1652万吨,年新增产出电力1658.81万千瓦时、热力428627.17吉焦。项目单位增加值能耗为2.7230吨标准煤/万元(当量值)、0.1739吨标准煤/万元(等价值)。项目的用能工艺及用能设备的选择较为合理,选用的空压机为1级能效设备,水泵满足GB 19762节能评价值。新购电机和风机拟选用1级能效设备,对部分利旧变压器、电机进行更换后达到1级能效要求。根据项目节能评审意见,项目能效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三、该项目属于“两高”项目,项目取得的能耗替代总量为186.85吨标准煤/年(等价值),替代来****基地产能退出所产生的能源消费量916376.4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186.85吨标准煤(等价值)用于本项目能耗等量替代,符合能耗替代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要严格落实如下要求,并根据项目评审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和意见建议加以改进。 (1)在项目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节能报告中提出的各项节能技术和管理要求,进一步降低项目能耗。 (2)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报告要求采用能效高、满足国家和地方能效标准的用能设备,对未确定选型的用能设备应优先选用国家目录中的节能高效产品,并将设备能效要求纳入采购合同或技术协议中,确保项目的用能设备能效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 (3)建议项目加强热网运行管理,提高炉机运行效率。 (4)项目运行后,应纳入企业现有能源管理体系中,以尽快实现对项目用能规范管理。 五、在项目投产、使用前,项目单位自行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改革局应对验收情况进行核实,切实做好督查工作,并将验收核实情况和督查情况及时抄报我委,未经验收通过不得投入生产。 六、若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能源消费总量的15%(含)以上,且由此导致项目建设规模变化幅度超过10%的,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完成节能审查手续。 七、你单位须根据本审查意见和经第三方评审机构审定的节能报告,扎实开展项目能源消费总量及能效水平的监督管理,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八、你单位要**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加强节能技术与管理水平,优化工艺,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经济产出,确保项目达到节能报告提出的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0.1739吨标准煤/万元),确保项目实施不影响我市“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任务的完成。 九、我委将根据相关规定适时对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组织跟踪检查。对未按照审查意见落实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十、本节能审查只负责对项目用能工艺、设备能效水平及节能管理措施提出意见。项****政府根据当地能耗双控实际需要决定,相关核备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省市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附件:****《关于****公司5#锅炉、6#机组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 ****委员会 2024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