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云土告字[2024]003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基本情况及各项指标要求 | |||||
1 | 地块编号 | **** | ||||
土地位置 | 云**金丰东侧5#地块 | 土地面积 (㎡) | 867.9 | 出让年限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商业用地40年 | |
起始价 (万元) | 2204 | 竞卖保证金(万元) | 1102 | 增价幅度 (万元) | 20 | |
规划指标 要求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一层商业,二层及二层以上为住宅) | ||||
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不超过5349.09㎡ | |||||
建筑层数和高度的控制 | 建筑层数六层,局部七层(该层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占地面积60%);一层层高4.2-4.5米,二至六层层高2.8-3.0米;建筑檐口高度≤22.8米。 | |||||
挂牌起始时间 | 2024年5月27日16时45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6日16时45分 |
注:土地现状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二、挂牌竞买对象及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本次挂牌出让自然人可联合申请,法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16时45分至2024年6月4日16时45分。
2.报名流程
(1)挂牌地点:浙****交易中心(https://www.****.com)
(2)竞买申请人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后,可于2024年5月27日16时45分至6月4日16时45分,******厅门户网站进入浙****交易中心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4日16时45分。
3.资格确认: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自动在2024年6月4日16时45分前审查确认其竞买资格。
4.挂牌竞价期限:2024年5月27日16时45分至2024年6月6日16时45分。
四、本次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相关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浙****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挂牌相关出让文件。
六、开发建设要求:
(一)地块建设需参照****文件《云**金丰东侧5#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云自然资规条〔2024〕4号)的要求建设。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砂石**开发利用监管机制扎实推动砂石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丽砂管〔2023〕1号)规定,在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后,建设项目业主单位须及时向云**砂管办申请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以《告知书》的要求为准。
(三)供地条件为用地现状,地块范围内地上、地下杆管线的迁移、土地平整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涉及管线迁移、土地平整等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规划局负责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竞买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若申请人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签订《竞买标的物现状确认书》。交地时间为签订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
(四)项目建设工期约定:项目施工需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三年内竣工。
七、其他事项:
(一)土地挂牌成交后,云**域外法人,须在云****公司开发建设;
****公司的,报名申请时应****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并且符合竞买要求的申****公司中的股份不得少于51%,****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符合《****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的规定,且与《****公司申请》中的申明内容一致。
(二)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挂牌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一个月内缴清不少于成交价款的50%(含50%),剩余土地出让金价款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两个月内付清,否则视为违约,****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四)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等;土地契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相关规定由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缴纳。
(五)****(云**中**路77号)负责接受咨询。
(六)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9793、189****0170。
(七)其他要求、详情请见挂牌出让须知。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
电话:0578-****643(权益利用科)、0578-****066(规划科)、0578-****397(砂管办)
联系人:尹先生(权益利用科)、卢先生(规划科)、吕先生(砂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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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