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司受****委托,对 2024年**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同乐苗族乡桂书村片区等5个片区)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4年4月29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柳****服务中心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发布的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更改:
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类似工程项目的要求 原内容:
类似工程项目指:近 3 年承接过合同金额 6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施工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签订日期在 3.5.3 条款规定的年限。
现更改为:
类似工程项目指:近 3 年承接过高标准农田施工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签订日期在 3.5.3 条款规定的年限。
二、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技术负责人资信、能力原内容:
1、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得 20 分。
(提供相关的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加分)。
现更改为:
1、具有中级技术及以上职称得 20 分。
(提供相关的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加分)。
三、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20日9时30分 延期至 2024年5月23日9时30分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5月07日
附件:[E450********215****1002]2024年**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项目(同乐苗族乡高武村片区).GXCF 附件:评标办法.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壮族自治区公共**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方式)要求.pdf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