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融信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巴州巩乃斯国有林管理局 2024 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保护修复天保工程区能力提升-防火应急分队保障)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管理局 2024 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保护修复天保工程区能力提升-防火应急分队保障)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中标结果 | 中标供应商**** | 废标 |
更正日期: 2024年04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经核查验证,****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格式,属于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故****属于未响应招标文件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等规定,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现申请废标处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
联系方式:0996-****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上华城3楼
联系方式:186****1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池彩玲
电 话:186****1997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等规定,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现申请废标处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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