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略)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省*(略)36幢502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略)。(节假日除外)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略)、(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略),联系电话:(略)、(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略)(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略) (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