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采购人:(略)
项目名称:(略)**联通知识产权咨询及代理服务项目(第三次比选)
采购编号:(略)
采购代理编号:(略)
采购失败情况说明:截止至本(略),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家,根据比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比选失败。经三轮公开比选未能成立,后续采购人将与潜在的应答人进行谈判采购。
(一)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渠道:
(1)采购人联系邮箱:(略)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略)
邮箱:(略)
失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8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失败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失败公告公示期间以书面(略)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略)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略),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略)
3)异议以个(略),应在异议(略)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略),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略),需要异议人(略),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