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塑料管道生产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塑料管道生产项目(二期)已由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02-511602-04-05-540479】FGQB-000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源自由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目前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广安塑料管道生产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4 招标范围:2#厂房建筑面积:2016平方,结构形式:门式刚架,跨度:37.6米;3#厂房建筑面积:1926平方,结构形式:门式刚架,跨度:35.6米。
2.5 计划工期:(略)
2.6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1)具备国家建设(略)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略)(3)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信息录入证;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不少于一个已完工或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施工的 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时间:2024年05月08日至 (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浓洄街道建南路12号1幢负1层1号(惠客多超市楼上)((略))
4.3方式:(略)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①投标人须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
4.4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须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加盖鲜章,发送至邮箱:(略)@qq.com,发送邮件时标题须注明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否则不予受理。
注:(略)
本项目收取文件成本补偿费:人民币8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广安市广安区浓洄街道建南路12号1幢负1层1号(惠客多超市楼上)((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新科路二段3号长明科技研究院产业园二楼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集建村1组19号
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