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涧沟镇农民城街道菜市场西侧100米
成交金额:(略)
评审报价:(略)
四、(略):
工程类 |
名称:(略) 施工范围: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包含墓区场地硬化、混凝土排水沟、焚烧池、花岗岩墓碑、花岗岩墓穴、老墓葬整理、侵塑网栏、挡土墙、绿化等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略) 项目经理:(略) 执业证书信息:(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计取代理费用。
2、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略),联系电话:(略)、(略)。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略),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略)
6、必要(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十、附件:
2.主要(略):下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