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发改资〔2024〕37号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安大道升(略)
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平安大道升级改造及建筑提升工程立项意见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平安大道升级改造及建筑提升工程(项目代码:(略)-04-(略))。建设地址:鹤山市共和镇平安大道路段。
二、项(略)
项目为平安大道(略),改造全长约780米,包括:建筑首层更换(略),增加干挂米黄色石材贴面、深灰色石材贴面;各层增加铝合金空调机罩;统一店招广告牌,增加彩色遮阳雨棚,更换(略),增加侧招、旗帜,新增LED灯带、欧式壁灯及LED洗墙灯;改造道路两侧步行道,增设路灯、标识牌、花箱和垃圾回收点等。
(略)万元。
四、项目由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项目建设年限:(略)
六、(略):优先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由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七、项目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应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确保建设过程和投入使用后的能(略)
八、请加(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略),确保达到环保要求。
九、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见附件)。
十、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实施,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分期建设。
十一、请你单位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如对批复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一文直办呈批表(办文编号:下级文件(略)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平安大道升级改造及建筑提升工程用地意见的复函》;《市财政局关于的答复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主管部门意见。
此复。
附件:(略)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7日
公开方式:(略)
抄送: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统计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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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略)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