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申中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地质勘察、测绘
联合体)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申中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地质勘察、测绘联合体)****改革局以源发改【2024】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县申中乡
(2)规模及招标范围:申中河及其支流的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河岸缓冲带修复与近自然生态驳岸建设。(1)河岸岸缓冲带修复工程针对申中河河岸带受损严重、生态脆弱、沿岸植被覆盖率较低等问题,实施河岸缓冲带修复,修复面积共约296600m2,包括前沟峡河(前沟村段,左岸支流1)230000m2,申中河上段(后沟村段)59000m2,大山**(大山根村段,左岸支流2)7600m2。按照河道沿岸实际条件,缓冲带宽度在10~150m之间。(2)近自然生态驳岸建设工程针对申中河(申中段)由于水力侵蚀而导致植被缺失和生态自然堤岸毁坏的区域,实施近自然驳岸建设工程,面积约3000m2。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县申中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地质勘察、测绘联合体)标段一
建设内容:申中河及其支流的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河岸缓冲带修复与近自然生态驳岸建设。(1)河岸岸缓冲带修复工程针对申中河河岸带受损严重、生态脆弱、沿岸植被覆盖率较低等问题,实施河岸缓冲带修复,修复面积共约296600m2,包括前沟峡河(前沟村段,左岸支流1)230000m2,申中河上段(后沟村段)59000m2,大山**(大山根村段,左岸支流2)7600m2。按照河道沿岸实际条件,缓冲带宽度在10~150m之间。(2)近自然生态驳岸建设工程针对申中河(申中段)由于水力侵蚀而导致植被缺失和生态自然堤岸毁坏的区域,实施近自然驳岸建设工程,面积约3000m2。
服务期限:30.0天
设计服务期限:15日历天。
勘察服务期限:15日历天。
规划用地文件:
合同估算价:210.19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水利﹒水利丙级](含)以上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治理)专业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丙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和测绘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省公共**交易网》(www.****.cn/)办事指南栏的《**省公共**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5月08日0:00时至2024年05月12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纸质标)。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
接收异议联系人:王老师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744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县 | 地址:**市城**万达SOHO2号楼23楼12306室 |
联系人:王老师 | 联系人:张女士 |
电 话:0971-****744 | 电 话:0971-****919 |
传 真: | 传 真: |
2024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