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 16:(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略)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略)
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略)(B类),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凡拟参加本次磋商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19: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16:30(**时间)
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略)16:30 (**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略)
1、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略),同时自行承担(略)。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略))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前往**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略)cn/) 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需咨询,请联系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略)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略)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略),如因自(略),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略),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略),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略),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略)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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