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招标项目为****营运车辆商业险及交强险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2.1招标内容:****公司承担****车辆(具体数量由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的保险服务业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险、车损险等,实际情况根据招标人需求为准(详见第五章保险需求)
2.2总投资:约100万元/年
招标规模:约100万元/年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项目地点:**市
2.5保险服务年限:三年,以车辆保险到期时间(年月)和实际要求为准,合同为一年一签;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的要求,服务能力及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中标后招标人可针对承保单位的服务能力及服务质量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2.8其他:在保险服务年限内若招标人出现重组、整合导致本项目提前终止的,招标人、投标人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公示后至发放中标通知书前查询);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按照《**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3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公司或经授权的分支机构(二者不能同时以投标人身份分别参加投标,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应是**省内的分支机构,****公司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3.4投标人提供保险许可证;
3.5****公司,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
3.6****公司近年(2021年1月至今)累计承保过300辆以上(含300辆)机动车保险业绩,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业绩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3.7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停业,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保险代理人及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先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2024年5月8日起至2024年5月14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 2:00 时至 5:00 时(**时间,下同), 到****(**市**西路99****广场11楼11号)报名同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购买文件:
①总公司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分支机构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29日14时00分[**时间],地点:**市**区**西路99****酒店公寓10楼1021会议室,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集团****公司官方网站” (http://www.****.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省******办事处环城南路36号 地 址:**市**西路99****广场11楼11 号
邮 编:650224 邮 编:650021
联系人:朱桂坤 联系人: 谭向雪 鲁敏 郭柔汐
电 话:183****1214 电 话:0871-****5661 0871-****6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