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苏锡通园区2024—2025年度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园区2024—2025年度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补遗函一
各投标人:
****园区2024—2025年度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作如下答疑补充,若本补遗函与《招标文件》有相悖之处,以本补遗函所述为准。
一、问:招标文件正文第5页第3项第3.3条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业(勘察)设计人员最低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市政或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中市政工程专业是否包括道路、桥梁、给水排水专业
答:1、市政工程专业包含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等相关类似专业。2、市政或交通工程专业包含市政或交通工程相关类似专业,其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名称内容表述相近即可。
二、问:招标文件正文第54页资格评审标准中2.2.2第14条“投标人企业业绩”是否能和第56页中2.3.2商务分评审“企业业绩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为相同业绩。
答:资审业绩可与商务分评审中企业业绩或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即资审业绩可作为商务分评审业绩,但资审业绩仍需再次上传于商务分评审业绩资料中;企业业绩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的,按高分计取,不重复计分。
三、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交的含勘察的资审业绩中的勘察单位与本次投标组建的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可为不同单位。
四、本答疑澄清与本工程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为准。
五、本答疑澄清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本函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必须签署盖章确认放入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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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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