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标(略),信息(略),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位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万象荣华府(详见公告附件),此标的可以办理房屋产权,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与开发商办理相关房屋产权手续。本次转让标的(略),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本次转让标的无租赁,处于闲置状态。标的内动产(略)。 2、转让标的交付前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涉及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3、其中部分房产转让方已取得标的房屋所有权,成交后转让方负责配合提供变更过户相关资料,协助受让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部分资产产权尚未办理至转让方名下,标的会涉及两次权属变更,转让方提供变更过户相关资料,转受让双方共同办理。房产具体资产交接时间和办理过户时间,由转受让双方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中具体约定。 4、标的办理至转让方名下的过户税费,由转让方承担,其他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和最终受让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承担; 标的由转让方名下办理至受让方名下的过户税费和其他相关税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由转受让双方协商决定。如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的,也由(略)。 5、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建筑面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资料,最终以(略)。最终成交价(略)。请各意向受(略),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略),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标的。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略),并另行处置标的。 7、内蒙古(略)(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略),且银行卡号须(略))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10、勘验时间及联系人: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