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第五医院家具家电窗帘等采购(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THGC[GK](略)-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家具家电窗帘等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修改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7.2评标标准“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的技术项中的评分项“A1技术规格及配置要求符合情况”描述内容更改为:“根据报价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由评(略),完全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技术参数中,每负偏离一项扣0.25(共170项,项1~项170),扣完为止,正偏(略)。【注:标注42.5分)”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7.2评标标准“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的技术项中的评分项“A1技术规格及配置要求符合情况”描述内容更改为:“根据报价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技术参数中,每负偏离一项扣2.5(共17项,项1~项17),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注:标注42.5分)”
3、更改后的品目序号项详见本公告的附件“采购货物清单”。
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公告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1号楼201#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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