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为盘活单位管理的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现对****房屋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招租事宜如下:
一、出租对象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
二、招租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22日18:00时截止(工作日)。报名未截止日前均可索取资料,竞价保证金在报名截止之日到账有效。
(二)报名竞租方须缴纳竞价保证金2000元交至出租单位。
(三)凡有意竞租方(自然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要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办公室报名(报名地址:**县县府路29号)。联系人:刘玎莲:0859-****359。
(四)公开竞拍时间:2024年5月23日上午10:00
三、竞租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意向竞租方的,作流标处理。
(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按公正、公开、公**则进行竞价。成交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方。
四、招租基本情况
****一楼门面,合计建筑面积约65㎡,进行公开挂牌出租;确定门面起租价为5.5万元/年,竞价幅度每次为1000元。
五、标的展示
铺面位****中心****人民政府****早餐店对面,有意竞租者直接到现场进行踏勘。
六、支付方式
中标人中标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到****账户,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可用于抵顶成交价款,办理完成全部手续后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三个工作日内不支付成交价款的,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出租要求
(一)意向竞租方参与报名竞租,即视为完全理解和认可《出租公告》全部竞租条款内容,自愿承担竞租标的存在的风险和中标条件。
(二)意向竞租方应事先仔细了解并查看标的物,并严肃、谨慎地作出竞租行为,一经报名,不得撤销,即承认一切标的现状,竞租活动结束后中标人反悔或不承认应价中标事实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如因情况不清等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未竞租成功方在交易会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到****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须带保证金收据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缴纳保证金凭据,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中标人按规定期限支付完成全部成交价款,须五个工作日内到****签订《租赁合同》,如有特殊原因及时对接,经中心同意后,双方确定签订合同时间,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
(五)承租期间经营产生的税费、水电费、卫生费及其他费用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产生费用按规定及时上缴。
(六)安全责任。承租经营期间承租人需按照相关部门及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要求做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自行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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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