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
三、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地址:**省**市新站区**北路金邦国际大厦 1812
投标报价:148000元
综合得分:95.67分
第二成交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金河路**
投标报价:186000元
综合得分:88.52分
第三成交候选人:**市****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禹****花园第 1 栋 1 单元二层 207 号
投标报价:246811元
综合得分:83.99分
四、评审专家名单: 崔旭(业主评委)、常洪、薛文波
五、公告期限
2024年5月8日至 2024年5月11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广场5栋1811。联系电话:184****122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项目单位:****
地址:**市**区胜利中路38号
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0552-****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广场5栋1811
联系方式:张工 184****1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4****1229
八、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www.****.cn)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 、(ww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