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审批重点项目
信息分类: 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 ****环境局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5-08 关键词: 名 称: 2024年4月审批重点项目
2024年4月审批重点项目
发布时间:2024-05-08 14:16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1 | **祥****公司 | ****0208MA2N9U0295 | 芜环行审〔2024〕52号 | 你公司《**祥****公司二期降解新材料及循环包装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已收悉。****开发区夏家湖路,总投资25000万元。建设内容为:建设厂房及办公楼等配套设施,购置混料机、发泡机等设备,建设蜂窝纸芯线等生产线10 条, EPP、PLA发泡珠粒生产线3条、改性塑料粒子生产线6条、EPP母料挤出线3条,建成后年新增新材料制品300万套、循环包装一体化制品700万套。结****分局初审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做好施工期废气管控。使用符合要求的低VOCs原辅材料。EPP、PLA材料挤出、改性塑料粒子挤出环节废气采用集气罩+二级活性炭+排气筒处理;EPP、PLA材料发泡环节废气采用管道+二级活性炭+排气筒处理;改性塑料粒子上料、混料环节颗粒物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处理。 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外排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其中苯乙烯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值和表2中相关限值;印刷废气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食堂油烟经处理后外排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4554-2001)表2中相关规定。排放口须符合规范化设置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上糊盘和糊槽清洗废水、洗版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EPP、PLA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外排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2相关限值,生活污水、水墨印刷辊冷却水槽排水和纯水制备浓水经处理后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纳管要求,通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强化噪声管理。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废擦拭布、废油墨桶、废油桶、废活性炭、油墨废水处理污泥和隔油栅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分局。****分局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4/8 |
2 | **众****公司 | ****0200MA8QYPN3XD | 芜环行审〔2024〕53号 | 你公司《**众****公司年产5000吨高纯度纳米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11-340264-04-05-984627)已收悉。项目位于**经开区万春街道欧阳湖路东侧智能产业园,总投资 10000万元,建设内容为:租赁万春电子电器孵化园空置厂房,购置真空感应熔化炉、中频感应加热设备、气流分级筛分设备等,建设高纯度纳米粉末生产单元及靶材生产单元,项目建成后年产高纯度纳米粉末4900吨,靶材100吨。结****分局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熔化废气、成型废气经密闭房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3米排气筒排放。筛分废气、包装废气经旋风分离器+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颗粒物排放限值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的限值要求,锡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纳管要求,通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强化噪声管理。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含有金属废料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分局。****分局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4/11 |
3 | **砾丰节能****公司 | ****0207MA8QLD0M58 | 芜环行审〔2024〕57号 | 你公司报来的《**砾丰节能****公司****园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分局意见,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市**区汤沟镇**大道以北、规划**村道路两侧,项目总投资30473万元,经**市****委员会备案(鸠发改告〔2023〕179号,项目代码:2309-340207-04-05-514010)。主要建设内容为:自建厂房及配套用房等面积约43133平方米,购置智能高速分选系统、双筛分振动喂料机除土系统、固废输送系统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处理装修垃圾10万吨和建筑垃圾368478.26吨,经**化利用后达到年产砂石394000吨的生产规模。原料来源为**市**区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及拆迁改造等过程产生的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废料,严禁沥青、工业固废和危废等混入原料。 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建设单位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做好施工期无组织废气管控,做到“六个百分百”。原料仓封闭+喷雾降尘;各生产车间封闭并加装雾化喷淋设施;皮带输送封闭设置;上料、风选、破碎、筛分工序封闭设置,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中心封闭设置+雾化喷淋;采用专用运输车,地面及路面均采取水泥硬化处理,定期洒水降尘,且进行车辆冲洗。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落实雨污分流。项目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等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纳管协议要求,通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避免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油桶、废机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你公司收到本审批意见后,应在5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分局。****分局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4/22 |
4 | ****公司 | 913********98230X7 | 芜环行审(承)〔2024〕61号 | 你单位报来的《**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公司****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开发区管委会备案(开备案〔2024〕35号,项目代码:2403-340264-04-01-794643)。 项目****开发区长**路西侧、**街道上闸中团村地块,占地面积约112005.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2260.5万元。主要内容为建设联合厂房两栋、危废库、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购置安装注塑线、焊接线、电泳线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270万件仪表板横梁、130万件车身套件、130万件踏板、40万件底盘件。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公司及**艾****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外排的污染物须满足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环评文件,我局将按程序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自行承担。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的项目不得再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分局。****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4/12 |
5 | **凤****公司 | ****0200MA8PQCJ0X3 | 芜环行审〔2024〕62号 | 你公司报来的《**凤****公司长江**山段凤鸣湖流域生态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结****研究所评估意见、专家评审意见、****分局意见,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开发区北区、**区。项目总投资263931.51万元,****开发区管委会批准立项(开立项〔2024〕7号,项目代码:2302-340264-04-01-59412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污染控制工程、水系联通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景观提升工程和智慧水务工程五大项工程,逐步修复湖泊生态系统。 在落实《报告书》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控制生态影响。严格划定施工范围,界定施工红线,加强临时占地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施工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减少鱼类繁殖期间的工程施工活动。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管理,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系统动植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监测,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补偿措施。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禁止使用尾气排放超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淤泥临时堆场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及时清运,堆场周边设置固定式水幕除臭装置,定期喷洒抑臭剂。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干化场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淤泥干化场余水经絮凝沉淀,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一级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湖区;各施工场地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降尘;本项目设置1处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船舶油污水由船载油污水分离系统初步处理后由当地海事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不得在水域排放;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进入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或绿化,不外排。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运输路线,禁止夜间施工;靠近声环境敏感目标处设置隔声屏。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位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泵站厂房外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控制项目弃土弃渣、建筑垃圾的收集和存放,分类回收利用施工废料,不能利用的运至规范地点。项目底泥满足《****处理厂污泥处理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中污泥园林绿化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干化淤泥用于景观工程。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你公司收到本审批意见后,应在5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局。****分局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4/22 |
6 | **建工皖****公司 | ****0207MA8QPYLT51 | 芜环行审〔2024〕65号 | 你公司报来的《**建工皖****公司**建工(**)绿色新材料智能智造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8-340262-04-01-492543)收悉。项目位于**省**市**区皖江****产业集中区**八路以南、**大道以西(SX-05-03地块),厂区占地面积67366.8m2,主要建设三栋厂房、一栋技术研发楼等,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预拌混凝土120万立方米、湿拌砂浆60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50万吨。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1#厂房筒仓、搅拌废气经收集处理满足**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厂房骨料加工生产线、3#厂房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骨料加工(上料)生产线、废路面沥青料加工、沥青加热等废气经收集治理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烘干滚筒废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限值要求;3#厂房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NOx排放满足**市大气办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芜大气办(2019]22号)中“**和整体更换后的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30 毫克/立方米”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相关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和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处理后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纳管协议要求通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化学品包装物、废导热油、焦油沉渣、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和含油抹布等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江****分局。请江****分局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4/19 |
7 | ******公司 | ****0223MA2TED2Q4A | 芜环行审〔2024〕66号 | 你公司报来的《******公司年产4000万平米电子保护膜电子离型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结****研究所评估意见、专家评审意见、****分局意见,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该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许镇片区)。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政府备案(项目代码:2307-340223-04-01-296009)。主要建设内容:购买现有面积约13008m2的厂区,购置涂布生产线配套设施及检验检测分析设备。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保护膜2000万m2、防静电膜500万m2、离型膜1500万m2的产能。 在落实《报告书》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使用低VOCs含量的溶剂型胶粘剂,规范建立执行voc物料台账制度。1#厂房、2#厂房调配、涂胶、烘干废气经密闭收集后一并进入各自厂房的RTO装置焚烧处理后标排放。危废间废气密闭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相关限值和无组织管控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危废间有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排放限值。项目设置厂界外延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冷却循环水进入厂区污水管网,纳管市政****中心****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处理厂接管标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废化学品包装桶、废溶剂、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或溶剂抹布和手套等的沾染物、废活性炭等)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的原则,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你公司收到本审批意见后,应在5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局。****分局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4/23 |
8 | **光达****公司 | ****0207MAD4PX1P1R | 芜环行审(承)〔2024〕68号 | 你单位报来的《**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安**光达****公司高精密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项目代码:2312-340262-04-01-658059)收悉。项目位于****园区**大道以南,纬一路以北区域。主要建设1#、2#、3#厂房、综合楼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形成年产汽车结构总成件155万套,汽车焊接总成件30万套,机加工件8000万件,电泳件5000万件(自用),模具6000套(自用)及其他配套产品60万吨(其中30万吨自用)。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公司及******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该项目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外排的污染物须满足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环评文件,我局将按程序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自行承担。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的项目不得再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产****分局。请**产****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4/18 |
9 | **伯特利****公司 | 913********816405A | 芜环行审(承)〔2024〕70号 | 你单位报来的《**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伯特利****公司年产100万套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开发区管委会备案(开备案[2023]317号,项目代码:2403-340264-04-02-421755)。 项目位于******产业集中区沈巷片区起步区**路19号,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厂房,****中心、****中心、5条EPB执行机构组装线、4条EPB卡钳组装线、2条EPB ECU组装线、6条EPB制动器总成组装线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100万套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公司及******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外排的污染物须满足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环评文件,我局将按程序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自行承担。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的项目不得再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分局。****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4/19 |
10 | **伯特利****公司 | 913********816405A | 芜环行审(承)〔2024〕71号 | 你单位报来的《**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伯特利****公司年产60万套电子机械制动(EMB)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开发区管委会备案(开备案[2023]318号,项目代码:2403-340264-04-02-513599)。 项目位于******产业集中区沈巷片区起步区**路19号,占地面积约4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厂房,****中心、****中心、5条EMB电驱组装线、3条EMB卡钳组装线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60万套电子机械制动系统(EMB)。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公司及******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外排的污染物须满足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环评文件,我局将按程序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自行承担。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的项目不得再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分局。****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4/19 |
11 | **普****公司 | ****0207MAD6DFAU76 | 芜环行审(承)〔2024〕74号 | 你单位报来的《**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普****公司年产36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项目经**市****委员会批准备案(鸠发改告〔2024〕94号)。建设单位拟投资16301.5万元,于**省**市**区**路58号,建设年产36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建设内容为:租赁厂房10066平方米,购置冲床、空压机、****工作站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竖梁300万套,横梁、底盘、车身件60万套。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公司及**大唐****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外排的污染物须满足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环评文件,我局将按程序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自行承担。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的项目不得再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分局。****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4/26 |
12 | **凤****公司 | ****0200MA8PQCJ0X3 | 芜环行审(承)〔2024〕76号 | 你单位报来的《**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凤****公司****中心配套路网工程(环湖西路)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开发区管委会立项批复(开立项〔2023〕13号,项目代码:2302-340264-04-01-456617)。项目总投资32000万元,包含二条道路:1、环湖西路(港湾路-**路)工程,长约2328米,宽30米;2、研创中心北侧支路(环湖西路-凤鸣湖路)工程,长约380米,宽18米,包含道路、桥涵、下穿、排水、绿化等。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公司及**长****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该项目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运营期严格落实声屏障、低噪声路面等降噪措施,声环境质量达标的,项目实施后声环境质量原则上仍须达标;声环境质量不达标的,须强化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声环境质量不恶化。建设单位要预留噪声治理费用和强化噪声治理措施的实施条件,开展降噪效果跟踪评估和噪声跟踪监测,必要时进一步优化强化噪声治理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外排的污染物须满足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环评文件,我局将按程序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自行承担。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的项目不得再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分局。****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4/28 |
13 | ******公司 | ****0200MA2WJTU034 | 芜环行审(承)〔2024〕77号 | 你单位报来的《**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公司渡江大道(站北路-楚江大道)道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项目代码:2303-340262-04-01-625865)收悉。项目北起站北路,南至楚江大道,全长557米,红线宽度44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及通信工程等。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公司及******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该项目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运营期严格落实声屏障、低噪声路面等降噪措施,声环境质量达标的,项目实施后声环境质量原则上仍须达标;声环境质量不达标的,须强化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声环境质量不恶化。建设单位要预留噪声治理费用和强化噪声治理措施的实施条件,开展降噪效果跟踪评估和噪声跟踪监测,必要时进一步优化强化噪声治理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外排的污染物须满足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环评文件,我局将按程序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自行承担。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的项目不得再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产****分局。请**产****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4/29 |
14 | **恒****公司 | ****0200MAD1HXAH7X | 芜环行审(承)〔2024〕80号 | 你单位报来的《**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恒****公司汽****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开发区管委会备案(开备案〔2024〕78号,项目代码:2311-340264-04-01-535412)。 项目****开发区**众源新材北侧土地,占地面积约37962平方米,总投资50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3栋,购置冲压机、激光切管机、点焊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冲压件50万套、焊接件80万套。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公司及**佑泽****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外排的污染物须满足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环评文件,我局将按程序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自行承担。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的项目不得再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分局。****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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