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作出的J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信息分类: 审批结果 发布机构: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略)键词: 名 称: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作出的J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作出的J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8 14:15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类别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1 | 益海嘉里(安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 关于益海嘉里(安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精炼车间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略) | 芜环行审〔2024〕48号 | 普通 | 你公司报来的《益海嘉里(安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精炼车间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略)吨(4MPA/252℃)。 在落实《报告表》(略)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锅炉废气配套一台SCR脱硝设备。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执行《关于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芜大气办[(略)中新建燃气锅炉的限值(30mg/m3)。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本项目新增软水制备废水和脱硝废水。脱硝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软水制备废水一同直排长江。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4中一级排放标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略)。落实环境风险(略),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略),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项目环(略),项目(略)生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略)。 四、你公司(略),在施(略),应建立畅通(略),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你公司收到本审批意见后,应在5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请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略) |
2 | 芜湖市德明新(略) | 关于芜湖市德明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络互穿纳米绝热新材料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环(略) | 芜环行审〔(略) | 普通 | 你公司报来的《芜湖市德明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络互穿纳米绝热新材料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现提(略): 一、该项目位于芜湖鸠江区官陡门路328号信义玻璃产业园内。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经芜湖市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备案(鸠发改告〔2024〕4号,项目代码:(略)-04-(略))。主要建设内容:租赁厂房面积约10472平方米,购置绝热新材料自动化生产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5条绝热新材料自动化生产线、5000立方米绝热新材料。 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略),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略):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烘干废气采取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处理,废气排放执行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略)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同时,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控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压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有效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纳管协议要求,通过污水管网(略)。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标准。 (四)加强(略)。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略)(GB18599-2020)。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符合(略)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略),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落实环(略),按规定(略),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略)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略),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略)。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你公司收到本审批意见后,应在5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请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略) |
3 | 芜湖伟联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关于芜湖伟联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汽车内饰件及家用电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芜环行审〔(略) | 普通 | 你公司报来的《芜湖伟联汽车科技有限公(略)称《报告表》)收悉。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鸠江经济开发区官陡门路267号。项目总投资2003万元,经芜湖市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备案(鸠发改告〔2024〕16号,项目代码:(略)-04-(略))。主要建设内容:租赁厂房面积约63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破碎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1700万件汽车内饰件、650万件家用电器。 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略)。从环(略),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设(略):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注塑、造粒废气采取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处理,破碎废气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本项目注塑、造粒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氨、甲醛以及破碎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5和表9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氨、苯乙烯、臭气浓度无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级新改扩建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冷却循环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有效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纳管协议要求,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取分(略),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项目环(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履行(略)。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略)。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略)。 六、你公司收到本审批意见后,应在5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请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4/7 |
4 | 安徽祥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关于安徽祥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期降解新材料及循环包装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芜环行(略) | 普通 | 你公司《安徽祥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期降解新材料及循环包装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略)-04-(略))已收悉。项目位于三山经济开发区夏家湖路,总投资25000万元。建设内容为:建设厂房及办公楼等配套设施,购置混料机、发泡机等设备,建设蜂窝纸芯线等生产线10 条, EPP、PLA发泡珠粒生产线3条、改性塑料粒子生产线6条、EPP母料挤出线3条,建成后年新增新材料制品300万套、循环包装一体化制品700万套。结合三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初审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略)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略) 二、项目设计(略):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做好施工期废气管控。使用符合要求的低VOCs原辅材料。EPP、PLA材料挤出、改性塑料粒子挤出环节废气采用集气罩+二级活性炭+排气筒处理;EPP、PLA材料发泡环节废气采用管道+二级活性炭+排气筒处理;改性塑料粒子上料、混料环节颗粒物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处理。 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外排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略)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其中苯乙烯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建二级标准值和表2中相关限值;印刷废气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食堂油烟经处理后外排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4554-2001)表2中相关规定。排放口须符合规范化设置要求。 (二)加强(略)。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上糊盘和糊槽清洗废水、洗版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EPP、PLA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外排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略))表2相关限值,生活污水、水墨印刷辊冷却水槽排水和纯水制备浓水经处理后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纳管要求,通过污水管(略)。 (三)强化噪声管理。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有关要求。废擦拭布、废油墨桶、废油桶、废活性炭、油墨废水处理污泥和隔油栅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略),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略),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略)。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略)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略)。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略)。请三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4/8 |
5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芜湖石油分公司 | 关于中国(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芜环行审(承)〔2024〕54号 | 普通 | 你单位报来的《芜湖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芜湖石油分公司安徽芜湖三华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项目位于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三山街道三华社(略)埋式双层防渗储油罐(其中1只汽油罐、1只柴油罐),布置(略),2台加油机,配备4把加油枪。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销售汽油1065t、柴油213 t。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略)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公司及芜湖艾特森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外排的污(略),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略),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略),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略)。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略),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环评文件,我局将按程序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自行承担。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的项目不得再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三山区生态环境分局。请三山区生态环境分局(略) | (略) |
6 | 芜湖诚明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关于芜湖诚明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万米线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芜环行审(承)〔2024〕59号 | 普通 | 你单位报来的《芜湖市建设(略)“承诺书”)和《芜湖诚明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万米线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项目经芜湖市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备案(鸠发改告〔2024〕29号,项目代码:(略)-04-(略))。建设单位拟投资703万元于芜湖市鸠江区湾里街道湾里工业园06号建设年产70万米线束项目。建设内容为:租赁厂房约700平方米,购置全自动端子压接机、焊锡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70万米线束。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略)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公司及安徽佑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外排的污染物须满足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略)要求。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略)。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略)。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略)目环境影响评(略),方决定该(略),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略),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略)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和(略)审批。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略)。请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4/8 |
7 | 芜湖市镜湖区医院 | 关于芜湖市镜湖区医院镜湖区基层卫生服务中心疫情救治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芜环行审〔2024〕51号 | 普通 | 你单位报来的《芜湖市镜湖区医院镜湖区基层卫生服务中心疫情救治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镜湖区赭山中路与弋江路交叉口,赭山中路宜邻中心内。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经镜湖区发改委批准备案(项目代码:(略)-04-(略))。主要建设内容:建筑面积3167.97㎡,共设30张床位。设有基本医疗、预防保健、体检、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医疗康复、计划生育等职能科室,不设置传染病、肺结核、手术室、产房等科室。 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略)。从环(略),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处理后,外排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3中相关限值要求。排放口须符合规范化设置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同医疗废水、拖洗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2中的预处理排放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区域内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管理,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略),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略))中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略))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泥及栅渣等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有关规定,其中运输医疗废物的车辆应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19217)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履行相(略)。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略),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略),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你单位(略),应在5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镜湖区生态环境分局。请镜湖区生态(略)。 | 2024/4/12 |
8 | 安徽众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关于安徽众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纯度纳米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芜环行审〔(略) | 普通 | 你公司《安徽众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纯度纳米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略)-04-(略))已收悉。项目位于芜湖经开区万春街道欧阳湖路东侧智能产业园,总投资 10000万元,建设内容为:租赁万春电子电器孵化园空置厂房,购置真空感应熔化炉、中频感应加热设备、气流分级筛分设备等,建设高纯度纳米粉末生产单元及靶材生产单元,项目建成后年产高纯度纳米粉末4900吨,靶材100吨。结合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略)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熔化废气、成型废气经密闭房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3米排气筒排放。筛分废气、包装废气经旋风分离器+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略)中重点区域颗粒物排放限值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的限值要求,锡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2中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纳管要求,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强化噪声管理。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略)。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有关要求。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含有金属废料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略),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略)。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略)。 三、《报告(略),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略),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略)。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请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4/11 |
9 | 芜湖渝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关于芜湖渝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略) | 芜环行审〔(略) | 普通 | 你公司报来的《芜湖渝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铝合金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徽州路139号。项目总投资1780万元,经芜湖市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备案(鸠发改告〔(略)项目代码:(略)-04-(略))。主要建设内容:租赁厂房面积约666平方米,购置电阻炉、压铸机、抛丸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3000吨铝合金汽车零部件。 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略)。从环境影响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熔化废气采取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压铸废气采取静电油雾净化+活性炭吸附处理,打磨废气采取水帘湿式除尘柜处理,抛丸废气采取袋式除尘器处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1限值要求;脱模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2二级标准。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 A.1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同时厂区非甲烷总烃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控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有效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纳管协议要求,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标准。 (四)加强(略)。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铝灰渣、废脱模剂桶、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脱模油、收(略))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生(略)。严格落实生(略),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略)。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略)。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略),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略)。 四、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略),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略)。 六、你公司收到本审批意见后,应在5日内将批(略)。请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4/15 |
10 | 安徽优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关于安徽优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芜环行审〔2024〕58号 | 普通 | 你公司《安徽优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略)-04-(略))已收悉。项目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路以南、凤鸣湖北路以东,总投资6000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1#仓库及配套设施收集、贮存、转运危险废物。2#仓库暂不建设,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收集、贮存、转运危险废物种类包括HW08、HW09、HW11、HW12、HW13、HW16、HW17、HW34、HW35、HW36、HW49、HW50共12大类,96小类,全厂每日最大暂存量为300吨,年转运量不超过10000吨。服务对象为芜湖市小微企业,不允许收集芜湖市市域范围外的危险废物。结合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厂区内各类危险废物独立分区暂存。1#仓库(略)。1#仓库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处理后排放。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及表2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略)B37822-2019)管控要求。项目设置以(略)。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初期雨水需单独收集监测,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区域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若监测不合格,作为危废(危废代码:HW49 其他废物900-042-49)定期委托有资质(略),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他各类废(略)。废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纳管要求,通过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强化噪声管理。选用(略),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北厂界噪声执行(略)(GB123(略))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略))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拖把、破损包装桶、吸油毡、废抹布、废手套等)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略)(GB18597-2023)中的(略)。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略),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略)。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略)。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略),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略),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略)。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请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略) |
11 | 芜湖普威技研有限公司 | 关于芜湖普威技研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芜环行审(承)〔2024〕61号 | 普通 | 你单位报来的《芜湖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芜湖普威技研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取得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备案(开备案〔(略)项目代码:(略)-04-(略))。 项目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北路西侧、龙山街道上闸中团村地块,占地面积约(略).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2260.5万元。主要内容为建设联合厂房两栋、危废库、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购置安装注塑线、焊接线、电泳线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270万件仪表板横梁、130万件车身套件、130万件踏板、40万件底盘件。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略)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公司及芜湖艾特森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略)。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外排的污染物须满足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略),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略)。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环评文件,我局将按程序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略)批决定的项目不得再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请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略) | (略) |
12 | 芜湖明达汽车座椅有限公司 | 关于芜湖明达汽车座椅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汽车座椅骨架(略) | 芜环行审(承)〔2024〕63号 | 普通 | 你单位报来的《芜湖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芜湖明达汽车座椅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汽车座椅骨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取得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备案(开备案〔2024〕8号,项目代码:(略)-04-(略))。 项目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星路,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租赁厂房,购置焊接机器人、摆辗铆接机、焊机、弯管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万套汽车座椅骨架的生产规模。 根据《安徽省生态(略)》(皖环发〔2022〕34号)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略))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略): 一、在你公司及芜湖环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略),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略),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略)。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项目(略),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略),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略)。 六、对(略),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环评文件,我局将按程序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因批复文件被撤销(略)销审批决定的项目不得再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请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略) | (略) |
13 | 芜湖光达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关于芜湖光达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高精(略) 审批意见的函 | 芜环行审(承)〔(略) | 普通 | 你单位报来的《芜湖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安芜湖光达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高精密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项目代码:(略)-04-(略))收悉。项目位于芜湖江北新区西湾园区通江大道以南,纬一路以北区域。主要建设1#、2#、3#厂房、综合楼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形成年产汽车结构总成件155万套,汽车焊接总成件30万套,机加工件8000万件,电泳件5000万件(自用),模具6000套(自用)及其他配套产品60万吨(其中30万吨自用)。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公司及安徽诚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该项目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以确保(略)。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略)。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略),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略)。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略)。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略),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环评文件,我局将按程序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自行承担。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的项目不得再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江北产业集中区生态环境分局。请江北产业集中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略) |
14 | 芜湖强振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关于芜湖强振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芜环行审〔2024〕55号 | 普通 | 你公司报来的《芜湖强振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改建项(略)研究所评估意见、专家评审意见、湾沚区生态环境分局意见,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该项目位于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新芜电镀产业园东01栋,租用芜湖强振汽车紧固件有限公司现有厂房。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经湾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湾发改备〔2023〕189号,项目代码:(略)-04-(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3条生产线,即原挂镀电镀锌、锌镍合金合线改为电镀锌镍合金线;原滚电镀锌、锌镍合金合线改为滚镀锌镍合金线;原挂镀镍镍镍铬线改为电镀锌线。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刹车卡钳锌镍合金电镀 6000吨、紧固件锌镍合金电镀4000吨、年产电镀锌10000吨。 在落实《报告书》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生态环境保护对(略)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各条生产线产生的硫酸雾、碱雾、氮氧化物分别采用整体密闭+侧吸+顶吸,通过密闭抽风系统收集后经现有的碱液喷淋装置吸收处理。电镀工序废气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5标准限值和表6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的规定;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2中标准要求;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须满足《关于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芜大气办〔(略)。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须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略),各类废水采用明管收集,分类分质排到电镀产业园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项目中水回用率不得低于30%。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有效处理后,进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排放满足芜湖铭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纳管要求。上述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略)的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废槽液、槽液过滤产生的废滤芯及滤渣、含锌含镍废镀液、废钝化液、含镍污泥、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及其沾染物等属危险废物的,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略)。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项目(略),项目的性质、(略)发生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略),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你公司收到本审批意见后,应在5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湾沚区生态环境分局。请湾沚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略) |
15 | 安徽砾丰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砾丰(略) | 芜环行审〔(略) | 普通 | 你公(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意见,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芜湖市鸠江区汤沟镇通江大道以北、规划大姚村道路两侧,项目总投资30473万元,经芜湖市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鸠发改告〔2023〕179号,项目代码:(略)-04-(略))。主要建设内容为:自建厂房及配套用房等面积约43133平方米,购置智能高速分选系统、双筛分振动喂料机除土系统、固废输送系统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处理装修垃圾10万吨和建筑垃圾(略).26吨,经资源化利用后达到年产砂石(略)吨的生产规模。原料来源为芜湖市鸠江区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及拆迁改造等过程产生的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废料,严禁沥青、工业固废和危废等混入原料。 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建设单位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略) 二、项目设计、(略):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做好施工期无组织废气管控,做到“六个百分百”。原料仓封闭+喷雾降尘;各生产车间封闭并加装雾化喷淋设施;皮带输送封闭设置;上料、风选、破碎、筛分工序封闭设置,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砂石交易中心封闭设置+雾化喷淋;采用专用运输车,地面及路面均(略),定期洒水降尘,且进行车辆冲洗。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略))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略))中“(略)。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落实雨污分流。项目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等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略))中三级标准,并满足污(略),通过污水管(略)。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避免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略)的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油桶、废机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符合(略)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略),建立健全各(略),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略)。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取分(略),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略),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你公司收到本审批意见后,应在5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请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4/22 |
16 | 芜湖市新京桥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关于芜湖市新京桥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包装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芜环行审〔2024〕60号 | 普通 | 你公司《芜湖市新京桥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包装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略)-04-(略))已收悉。项目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7号,总投资800万元,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厂房,建设10条吸塑线,形成年产 1000万套包装制品的生产能力。结合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略),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略)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选用符合要求的低VOCs原辅料。加热吸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废气排(略)(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其中苯(略)(GB145(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略)级标准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32-2001)表2中型标准。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纳管要求,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强化噪声管理。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弃(略),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略))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略),建立健全(略),加强环境保(略),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略),配备(略),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略),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略)。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略),应当(略)。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略),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请经开区生态环(略)。 | (略) |
17 | 芜湖凤鸣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关于芜湖凤鸣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长江天门山段凤鸣湖流域生态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芜环行审〔2024〕62号 | 普通 | 你公司报来的《芜湖凤鸣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长江天门山段凤鸣湖流域生态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结合市生(略)境分局意见,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鸠江区。项目总投资(略).51万元,经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立项(开立项〔2024〕7号,项目代码:(略)-04-(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污染控制工程、水系联通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景观提升工程和智慧水务工程五大项工程,逐步修复湖泊生态系统。 在落实《报告书》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略)。从环(略),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控制生态影响。严格划定施工范围,界定施工红线,加强(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施工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减少鱼类繁殖期间的工程施工活动。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管理,减少项目(略)。施工结束后,及时(略)。加强施工期(略),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补偿措施。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禁止使用尾气排放超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淤泥临时堆场(略),及时清运,堆场周边(略),定期喷洒抑臭剂。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略),干化场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略))表1中二级标准。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淤泥干化场余水经絮凝沉淀,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级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湖区;各施工场地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降尘;本项目设置1处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船舶油污水由船载油污水分离系统初步处理后由当地海事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不得在水域排放;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进入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略)1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或绿化,不外排。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4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朱家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运输路线,禁止夜间施工;靠近声环境敏感目标处设置隔声屏。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位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运营期泵站厂房外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略))中3类标准。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控制项目弃土弃渣、建筑垃圾的收集和存放,分类回收利用施工废料,不能利用的运至规范地点。项目底泥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略))中污泥园林绿化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干化淤泥用于景观工程。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略)0)。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略))有关规定。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略)。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略),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略),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略)。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你公(略),应在5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请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略) |
18 | 中交建筑集团第九工程有限公司 |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交(略)(市区段)二标段混凝土拌合站、预制粱场及钢筋加工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芜环行审〔(略) | 普通 | 你公司报来的《中交建筑集团第九工程有限公司G347通江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市区段)(略)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结合芜湖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G347国道安徽新科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厂区,项目总投资488万元,经芜湖市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鸠发改告〔(略)。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总用地面积(略).15平方米,建设混凝土搅拌楼1座(2个搅拌机),粉料筒仓8个,封闭骨料堆棚8座(厂房内),钢筋加工厂房2栋,预制梁板场1个,办公室、宿舍及实验室若干,设置混凝土、预制梁板及钢筋加工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预制梁板892榀、混凝土25万立方、钢筋加工2.5万吨。根据芜湖市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G347通江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市区段)二标段混凝土拌合站、预制粱场及钢筋加工场项目备案的函》和你公司有关说明,本项目为临时备案,批复有效期限截至(略)。在批复有效期限届满后,该项目由你公司自行拆除。 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略)。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建设单位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略):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项目料仓筒自带仓顶除尘器设施,骨料装卸处设置喷淋洒水抑尘,物料输送采用封闭处理并对出厂运输车辆进行龙门洗车机冲洗,混凝土搅拌粉尘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钢筋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颗粒物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略)表1、表2中限值要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略)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落实雨污分流。项目搅拌楼清洗废水、混凝土运输车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室检验废水等各类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厂区四周设置截流沟和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收集后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有效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纳管协议要求,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略),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五)其它环境保护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略),确保各类(略),各类排放口须符合规范化设置要求。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略),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表。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你公司收到本审批意见后,应在5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请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略) |
19 | 安徽建工皖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关于安徽建工皖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建工(芜湖)绿色新材料智能智造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芜环行审〔(略) | 普通 | 你公司报来的《安徽建工皖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建工(芜湖)绿色新材料智能智造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略)-04-(略))收悉。项目位于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江北八路以南、江北大道以西(SX-05-03地块),厂区占地面积67366.8m2,主要建设三栋厂房、一栋技术研发楼等,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预拌混凝土120万立方米、湿拌砂浆60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50万吨。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略)本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1#厂房筒仓、搅拌废气经收集处理满足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略)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厂房骨料加工生产线、3#厂房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骨料加工(上料)生产线、废路面沥青料加工、沥青加热等废气经收集治理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二级标准要求;烘干滚筒废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限值要求;3#厂房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别排放限值,NOx排放满足芜湖市大气办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芜大气办((略)中“新建和整体更换后的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30 毫克/立方米”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略)关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略)准限值。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和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略)(GB89(略))中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纳管协议要求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化学品包装物、废导热油、焦油沉渣、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和含油抹布等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略),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江北集中区生态环境分局。请江北集中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略) |
20 | 安徽翌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关于安徽翌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平(略) | 芜环行审〔2024〕66号 | 普通 | 你公司报来的《安徽翌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平米电子保护膜电子离型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结合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略)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该项目位于安徽省芜湖市南陵经济开发区(许镇片区)。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经许镇镇人民政府备案(项目代码:(略)-04-(略))。主要建设内容:购买现有面积约13008m2的厂区,购置涂布生产线配套设施及检验检测分析设备。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保护膜2000万m2、防静电膜500万m2、离型膜1500万m2的产能。 在落实《报告书》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使用低VO(略),规范建立执行(略)。1#厂房、2#厂房调(略)标排放。危废间废气密闭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略)(GB37824-2019)相关限值和无组织管控要求,厂界(略)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危废间有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略)。项目设置厂界外延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生活污水经化粪(略),汇同冷却循环水进入厂区污水管网,纳管市政污(略)。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略)。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略))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废化学品包装桶、废溶剂、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或溶剂抹布和手套等的沾染物、废活性炭等)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风(略),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略),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略)。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略)。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略),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的原则,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你公司(略),应在5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请南陵县生态(略)。 | (略) |
21 | 安徽源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关于安徽源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35万件汽车内外饰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芜环行审〔2024〕67号 | 普通 | 你公司《安徽源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35万件汽车内外饰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略)-04-(略))已收悉。项目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万春湖路东侧1号,总投资789万元,建设内容为:租赁芜湖汇鑫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房,购置注塑机、干燥机等设备并建设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注塑防浪板50万件、注塑外开把手35万件、注塑风口叶片15万件、注塑支架卡扣35万件。结合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略),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注塑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其中苯乙烯、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2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相关控制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纳管要求,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强化噪声管理。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机械安放位置和生产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有关要求。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加强生态(略)。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略),明确(略),依法落实(略)。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略),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采取(略),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略)。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略)。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请经开区(略)。 | (略) |
22 | 芜湖伯特利(略) | 关于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略)B)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芜环行审(承)〔(略) | 普通 | 你单位报来的《芜湖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取得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备案(开备案[2023]317号,项目代码:(略)-04-(略))。 项目位于芜湖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沈巷片区起步区深圳路19号,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厂房,建设钳体加工中心、支架加工中心、5条EPB执行机构组装线、4条EPB卡钳组装线、2条EPB ECU组装线、6条EPB制动器总成组装线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100万套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略),现对报告(略): 一、在你公司及安徽和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略)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略)。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略)外排的污染物须满足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略),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略),项目方可正式(略)。 四、项目环境影(略),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略)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略),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环评文件,我局将按程序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因批(略)承担。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的项目不得再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请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略) |
23 | 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关于芜湖伯(略)(EMB)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芜环行审(承)〔(略) | 普通 | 你单位报来的《芜湖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电子机械制动(EMB)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取得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备案(开备案[2023]318号,项目代码:(略)-04-(略))。 项目位于芜湖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沈巷片区起步区深圳路19号,占地面积约4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厂房,建设钳体加工中心、支架加工中心、(略),新增年产60万套电子机械制动系统(EMB)。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略)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公司及安徽和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以确保(略)。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略)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在(略),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略),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略)。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略)。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略),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略)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自行承担。依法撤销审批决(略)。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请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略) |
24 | 芜湖市永大制冷配件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芜湖市永大制冷配件有限责任公(略) | 芜环行审(承)〔2024〕72号 | 普通 | 你公司报来的《芜湖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芜湖市永大制冷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制冷设备管件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略)-04-(略))收悉。项目位于西湾高科园经五路与纬一路交叉口芜湖鼎梁智造产业园3栋1号、5号厂房,厂房面积4848.5平方米,购置全自动弯管机、自动切管机、电阻焊机等设备,形成年产2500万件铜铝管组件、800万件纯铜管组件、800万件纯铝管组件、800万件不锈钢管组件、2000吨铜管材料生产能力。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略)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公司及安徽优环环境评估有限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该项目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外排的污染物(略),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风(略)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略),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略),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略)。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略),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略)。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略)责任由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自行承担。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的项目不得再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江北产业集中区生态环境分局。请江北产业集中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略) |
25 | 芜湖普威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 | 关于芜湖普威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芜环行审(承)〔(略) | 普通 | (略)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芜湖(略)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略))收悉。 项目经芜湖市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备案(鸠发改告〔2024〕94号)。建设单位拟投资16301.5万元,于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富民路58号,建设年产36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建设内容为:租赁厂房10066平方米,购置冲床、空压机、自动化焊接工作站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竖梁300万套,横梁、底盘、车身件60万套。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略)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公司及芜湖大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略)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略),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环评文件,我局将按程序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自行承担。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的项目不得再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略)。请鸠江区(略)管理工作。 | (略) |
26 | 芜湖凤鸣(略)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芜环行审(承)〔(略) | 普通 | 你单位报来的《芜湖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芜湖凤鸣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经开区凤鸣研创中心配套路网工程(环湖西路)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取得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立项批复(开立项〔(略)项目代码:(略)-04-(略))。项目总投资32000万元,包含二条道路:1、环湖西路(港湾路-龙山路)工程,长约2328米,宽30米;2、研创中心北侧支路(环湖西路-凤鸣湖路)工程,长约380米,宽18米,包含道路、桥涵、下穿、排水、绿化等。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略)2022〕34号)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略))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公司及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略)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运营期严格落实声屏障、低噪声路面等降噪措施,声环境质量达标的,项目实施后声环境质量原则上仍须达标;声环境质量不达标的,须强化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声环境质量不恶化。建设单(略),开展降噪效果跟踪评估和噪声跟踪监测,必要时进一(略),防止噪声扰民。 二、(略),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外排的污染物须满足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主要(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略),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略),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略),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环评文件,我局将按程序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自行承担。依法撤(略)。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请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4/28 |
27 | 芜湖前湾建设(略)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芜环行审(承)〔2024〕77号 | 普通 | 你单位报来的《芜湖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芜湖前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渡江大道(站北路-楚江大道)道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项目代码:(略)-04-(略))收悉。项目北起站北路,南至楚江大道,全长557米,红线宽度44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及通信工程等。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略)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公司及安徽和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该项目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略)。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运营期严格(略),声环(略),项目实施(略),须强化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声环境质量不恶化。建设单位要预留噪声治理费用和强化噪声治理措施的实施条件,开展降噪效果跟踪评估和噪声跟踪监测,必要时进一步优化强化噪声治理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外排的污染物须满足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略)。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略)。 四、项目(略),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略)。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环评文件,我局将按程序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自行承担。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的项目不得再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江北产业集中区生态环境分局。请江北产业集中区生态环境分局(略) | 20(略) |
28 | 安徽恒联汽车零(略)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芜环行审(承)〔(略) | 普通 | 你单位报来的《芜湖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安徽恒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冲压焊接智能化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取得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备案(开备案〔(略)项目代码:(略)-04-(略))。 项目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众源新材北侧土地,占地面积约37962平方米,总投资5000(略)。主要建设内容为(略),购置冲压机、激光切管机、点焊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冲压件50万套、焊接件80万套。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略)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公司及安徽佑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略)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略)。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外排的污染物须满足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略),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略)文件。项目环(略),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略),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环评文件,我局将(略),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略)目不得再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七、你(略),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请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略)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