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滘镇牛仔洲新光片区首开区传统产业生产项目 | ||
道滘镇(略) | ||
2024-05-08 14:(略) |
道滘镇牛仔洲新光片区首开区传统产业生产项目设计评标报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道滘镇(略)
2、建设地点:(略)
3、招标人:(略)
4、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平方米,基地拟建厂房、办公楼、绿化及广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655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79478平方米,厂房面积不小于计容建筑面积的85%,办公楼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15%。不计容建筑面积约7081平米。容积率不小于2.0,不大于3.5。建筑密度小于50%,建筑高度50-60米。场地内需配置建筑面积大于25平米的10KV开关站。(具体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6、勘察设计服务期限:75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配合服务期:自办理好施(略),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7、投资金额:估算总投资约30582.58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5182.40万元(投资金额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8、招标方式:(略)
9、(略):工程设计,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及调整、初步设计(含工(略))、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规划总平面、建筑、结构(含基坑支护)、人防地(略)(含强电、弱(略))、消防、防雷接地、暖通、节能、装饰装修、幕墙、绿色建筑设计(二星(略))、环境景观绿化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等手续。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设计(勘察设计)任务书。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专家六、专家七、专家八、专家九;
(三)开标记录:
1、(略)9时30分在交易中心开标室(9)召开投标会。
2、参加(略)(其中联合体的投标单位共1家)。经系统辅助及人工审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共4家,不通过的共1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签到的(略):至投标文件(略),共5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共0家投标单位未解密。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投标人对符合性审查结果提出异议情况:(略)
5、通过资格审查且已解密的投标人共4家,招标人将(略)。
(四)符合要求的投(略):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东莞市城建规(略) |
2 | 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3 | 万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4 |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筑(深圳)设计院有限公司 |
(五)废标情况说明:(略)
(六)评标标准、评(略):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4.1.1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 | 技术部分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
4.1.2 | 商务部分有(略) |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编制 | 商务部分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报价 | 投标函附录或报价信封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或报价值)符合第二(略).2款规定且一致。 |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略)生实质性改变。【资格预审项目适用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略)。 |
条款号:4.2.1技术部分详细(略)(65分) | |||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1 | 对本项目的了解及解读 | 10 | 评审内容:对本项(略),项目解读的清晰、合理及科学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略),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 | 总体设计思路(构思) | 15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略),兼顾经济效益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3 | 设计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体系 | 10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合理可行性,满足各阶段要求(略)。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4 | 对本项目设计重点、难点的理解及合理化建议 | 10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设计的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全面性,条理清晰性;对关键问题的建议合理性,解决方(略)。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5 | 后续服务承诺 | 10 | 评审内容:后续服务人员配备、经验丰富情况,设置现场服务点、配合工程变更、上会汇报等后续服务工作的措施合理、具体可行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略)。 |
6 | 投资控制 | 10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投资控制内容清晰、完整及合理性。 根据投标(略),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7 | 技术部分 页数要求(不含封面) | 不扣分或 扣5分 | 技术部分页数小于或等于150页不扣分;技术部分页数大于150页扣5分 |
条款号:4.2.2商务部分详细评审标准(35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管理体系 | 1分 |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得1分。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同时具备相关有效管理体系认证,否则不得分。) |
2 | 企业(略) | 5分 | 投标人自(略)承接过的设计类似业绩: ①合同金额≥500万元的设计类似业绩的,每项得2.5分; ②合同金额≥300万元的设计类似业绩的,每项得1分,本分项最高得3分; 本项最高得5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作为评审依据。 |
3 | 企业业绩 获奖 | 5分 | 投标人自(略)来获奖情况: ①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设计类奖项的,每有一项得2.5分, ②工程设计(略),每有一项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 本项最高得5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或分会;②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成员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均可作为评审依据。 |
5 | 拟投入本工程设计主要岗位人员情况 | 4分 |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略) 项目设计(略),得2分;本项最高2分。 |
在配备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一《工程设计(勘察设计)主要岗位人(略),给排水/电气(略)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担任设计代表的,每人得1分;(略)。 | |||
6 | 价格评分 | Y=20 | 价格标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丨Gn-T丨×100/T×H Yn:(略) Gn:(略)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平均值;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时,H=h;本次招标h=(0.1),取值区间为[0.1,1]。 本项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
1、设计类似业绩是指新建或改(扩)建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类似业绩应提供合同文本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1个合同文本为1项业绩,按最高分项计算、不可重复计分(评分标(略));合同文本应含:项目名称,甲、(略),勘察(设计)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甲、乙方单位(略)。否则,不予认可该项目业绩。 3、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其中业绩获奖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4、获奖人员获奖情况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获奖证书的颁发单位必须为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获奖证书必(略)。 5、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6、方案招标时,商务部分(不含价格评分)分值权重占总分权重不高于15%。 |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综合得分 | 排名 | 备注 |
1 | 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 | 75.06 | ||
2 | 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80.91 | 2 | |
3 | 万禹工程设计有(略) | 78.24 | 3 | |
4 |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筑(深圳)设计院有限公司 | 91.69 | 1 |
(八)经评(略):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深圳市建筑设计(略)(深圳)设计院有限公司 |
2 | 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3 | 万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4 | 东莞市(略) |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筑(深圳)设计(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