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废旧物资处置招标
三、交货地点:****厂区
四、招标项目:
1.废阳极炭块(块、粉混合):约800吨/月,合同期限3个月,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具体按最终实际数量为准)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0日
地点:****厂区101室
六、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非法人代表参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递交以上材料须加盖法人印章,且视为投标人对投标项目有充分认识。参与报名的法人及****公司资质必须和报名投标物相关,并且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贸易、****公司。
七、投标人资格预审时间:2024年5月11日
八、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递交的报名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不能被列为失信名单中;
3.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投标人没有在与****来往中发生失信行为。
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金
1.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须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2.保证金支付日期:2024年5月12日下午3点(15点)前。
3.必须以投标人开户许可证上的账户汇款转入****指定账户。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十个工作日内返回原账户。
5.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当日,需支付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佰万元整)合同履约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金。(注:废旧物资招标、****银行电汇转账)
十、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早上10:30。
2.开标地点:****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分别按项目依次进行开标,投标人****银行回执单作为参加开标的入场券(本次招投标规则及注意事项请关注附件)。
4.有恶意扰乱招投标流程行为的投标人视为失信企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且将被****列入黑名单。
十一、签订合同
1.合同期限中标后商议决定,合同保证金在最后一次完成提货前不进行任何货款抵扣,合同期限内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提货量,如未履约,不予退还。具体细节以最终合同为准。
2.中标者在执行合同期间有违反合同条款行为的,将被视为失信企业,不予退还合同履约金,且被****列入黑名单。
十二、其他事项:
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监督热线:0858-****191,和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