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招标人((略))委托,现对绩溪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公建民营”经营权外包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略)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绩溪县特(略)(敬老院)“公建民营”经营权外包项目(二次)
3、招标人:(略)
4、项目内容:将我县5所区域性特困供养机构(龙川中心敬老院、伏岭镇敬老院、上庄镇敬老院、长安镇敬老院、金沙镇敬老院)所属的土(略),由运营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条件投资改造后,在双方确认的合同期内开展养老、托老、医疗康复等养老服务。
运营方(略):首批将龙川中心敬老院优化提升为三星级特困供养机构标准,将伏岭镇敬老院、上庄镇敬老院将优化提升至二星级特困供养机构标准;第二批升级改造长安镇敬老院、金沙镇敬老院优化提升至二星级特困供养机构标准。总投资估算约900万元(注:含装修费用(略),不含预备费)其中龙川中心敬老院300万元,伏岭镇敬老院206万元,上庄镇敬老院136万元,金沙镇敬老院123万元,长安镇敬老院135万元),投入资金由运营方负责筹措。
5、委托运营期:运营期限为15年,运营期限自合同签订,将场地交付使用后第60天开始计算。委托运营周期间实行一年一考核,五年一签约。
6、标段(包别)划分:(略)
二、(略)
1、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本项目所要求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2、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2.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2.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2.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5投标人被政府采(略)名单的。
3、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略)。
三、(略)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略)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各投标人须在(略)时整前(不在规定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第2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略)。
五、投标截止时间:(略)
六、联系方法: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二)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安徽省(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三)监督部门:(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