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2024年度乙酸钠采购项目Ⅰ-Ⅱ标段(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略)、**州**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州**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州**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所需液体乙酸钠(≥20%)、固体乙酸钠(≥58%)药剂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合同签订(略),每批次具体送货时间以通知为准;每批次供货中选人须在接到通知后3个日历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2.3 交货地点:**县城污水(略)银杏污水处理站。
2.4 标段划分:(略)
Ⅰ标段:(略)、**州**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所需液体乙酸钠(≥20%)、固体乙酸钠(≥58%)药剂采购,比选控制价为677448.19元。
Ⅱ标段:**州**兴蓉有限责任公司、**州**县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所需液体乙酸钠(≥20%)、固体乙酸钠(≥58%)药剂采购,比选控制价为(略).68元。
2.5 其他: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中选人须按照比选文件和参选文件的承诺分别向(略)、**州**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州**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州**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缴纳履约担保,并就其采购内容签订合同。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略):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具有本比选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略):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略)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比选
(1)接受代理商参选,比选申请人为代理商时,提供所参选货物(包括:固体乙酸钠、液体乙酸钠)的制造商对其的授权,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本次比选,且同一制造商仅能授权一个比选申请人。
(2)比选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应附制造商资格声明。
3.2.2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2个。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下同),在(略)(**省**藏族羌族自治州**杂谷脑镇三湘大道54号)4楼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略)(盖章原件)、被(略)(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略)(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4.3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略)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7日10时00分,地点为(略)(**省**藏族羌族自治州**三湘大道54号)4楼。
5.2 逾期送(略),比选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略)com)、(网址:http://(略)com.cn/)上发布。
比 选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