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田村农业产业园项目已由新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新批投资[2024]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略)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2024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田村农业产业园项目施工 2. 建设地点:新河县西流乡田村 3. 项目及规模:建设温室大棚7座,120*36型连栋薄膜温室1座,120*76型连栋薄膜温室2座,120*88型连栋薄膜温室4座,以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 4. 质量标准:合格 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6. 最高投标限价:(略).48元
2.2招标范围:(略)
3. 投标(略)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参加投标,具体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报名须知: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略)gov.cn/hbjyzx/)”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在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登陆惠招标,使用河北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具体事宜可联系(略)。 (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河北CA的供应商/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400-780-9998。 (4)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惠招标提出。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 (5)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在本单位至少涵盖近三月中任意一个月或成立至今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09 00:00至2024-05-1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略)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略)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29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略)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
地址: | 新河县时代路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宁安街道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5层京津冀数字智慧商务园CK01-28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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