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河西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炎陵县河西中心卫(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炎陵县河西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炎陵县鹿原镇洣西村 |
建设单位 | 炎陵县河西中心卫生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祥(略) |
项目概况 | 炎陵县河西中心卫生院成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末,为炎陵县卫生健康局下属政府办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一级医疗机构污水处理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湘卫函〔(略)及《关于做好一级医疗机构污水处理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株卫函((略))等文件要求,本卫生院需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本项目总占地(略),总建筑面积7537m2,工程组成内容主要由1栋3F综合大楼(门诊、住院)、1栋4F医技楼、1栋4F行政办公楼、2栋4F职工宿舍及1栋1F食堂等建构筑物组成,同时配套建设绿化、篮球场、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公用工程和污水处理系统、医疗废物暂存间等环保工程。全院设有编制床位40张,主要诊疗科目(略)外科、中医科等。 本项目不收治传染病人、感染病人,手术室(略),门诊时一旦发现异常,立刻转送至传染病医院;检验室使用成品试剂,不使用含氰、含铬等重金属检验试剂,无含氰、含铬等重金属废水产生;牙科补牙不使用银汞合金材料,无含银汞废水产生;影像使用3D打印数字成像技术,不进行洗印,不涉及显影液;项目中医科不涉及中药煎药。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始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末,项目(略),现为完善项目(略),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无施工期污染源,无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院内不(略),不产生煎药废气,楼内消毒处理异味产生量较少,检验室检验试剂药品产生的挥发物量较小,采取加强通风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医疗综合废水产生量较少,产生的恶臭浓度较低,在场内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废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封闭式结构,为防止病菌通过空气传播和污水气味对环境的影响,只留必要的检修孔,并定期投加除臭剂。类比同类型医院,废水处理站废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物标准》(GB18466-2005)中表3关于废(略)(NH31.0mg/m3、H2S0.03mg/m3、臭气浓度(无量纲)10),对外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可以满足相应的要求。 2、废水:本项目医疗区医疗综合废水经化粪池+三级沉淀池预处理、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预处理后再合并经次氯酸钠溶液(电解氯化钠制备)消毒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2中预处理标准后经总排口排入镇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鹿原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斜濑水,经斜濑水入洣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建设项目正常营运时,在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后,昼夜间噪声贡献值较小,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一般(略)(袋)、废包装材料等,本项目危险废物(略)。无污染输液瓶(袋)交有处理能力的公司安全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略)处置,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