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略)委托(略)承担(略)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并结合建设项目的特点,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略)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建设性质:(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及内容:杨家沟水库(略)工程由**县杨家沟水库大坝加高改建而成,是一座以灌溉、乡村供水、改善水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利工程。水库枢纽工程总布置包括拦河大坝、溢**、取水放空建筑物等。(略)后水库正常蓄水位相比(略)前抬高15.1m,原坝轴线下移35m**拦河大坝,原坝体作为**坝体的一部分,坝型为纵向增强体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42.7m;溢**布置于大坝右岸;取水系统布置于大坝右岸;**人饮供水竖井与原人饮供水隧洞衔接。(略)后正常蓄水位1001.00m,死水位980.00m,设计洪水位1003.05m,校核洪水位1003.86m,总库容466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库容398万m3。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略)
(1)征求意见稿(略)
链接:https://pan.**.com/s/1b1VPBdVHV65bVc-mUC_OmQ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略)
联系地址:(略)**镇光雾山大道431号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环评单位:(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单位和个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链接:https://pan.**.com/s/1HFt9ljwxKmGg8irsaysQ2g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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