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XYNZ-JSGC(略)GL-(略)
一、招标概况
南**闫坪至胡家坪公路改扩建(修复)工程于2024年 04月17日在 襄阳市公共**交易网、**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南**公共**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5月08日09时00分在南**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24年05月08日完成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略)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单位:**久通路(略),联合体成员单位:南****公路(略) | **县路路通公路养建有限责任公司 | **省**市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元、费率) | (略).00元 | (略).00元 | (略).00元 |
质量目标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略)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略)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略)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略)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略)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略) |
履约期限(天) | 365 | 365 | 365 |
投标人资质证(略)(如有)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略)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D(略) | 公路工(略): D(略)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略) (鄂)JZ安许证字[(略) | (鄂)JZ安许证字[(略) | (鄂)JZ安许证字[(略) |
拟派 | 项目经理:陈三威,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鄂(略); 技术负责人:(略) 施工员:万杰,(略); 质量员:蔡学斌,(略); 安全员:(略) 鄂建安C3((略) 材料员:(略) (略); 资料员:安小芳,(略); | 项目经理:刘威,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鄂(略); 技术负责人:陈坤,工程师:F(略) 施工员:(略) (略); 质量员:(略) (略); 安全员:(略) 鄂交安C(17)G00552 材料员:(略) (略); 资料员:(略) (略); | 项目经理:耿俊凯,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鄂(略); 技术负责人:董欢欢,工程师:F(略) 施工员:(略) (略); 质量员:曲艺,(略); 安全员:(略) 鄂交安C(15)G50493 材料员:董小俊,(略); 资料员:邱国登,(略); |
业绩 (参加过资格认定和评分业绩的均需填写) | 投标人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联合体牵头单位:**久通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南****公路养护建设有限公司 | S275 **赵湾至**李庙段改建工程(K27+417-K42+482.887)及S471南*(略)(石峡坪休息区) | 7807.67 | 张杰 | ||
南**板桥至小漳河段改建工程施工(K10(略)) | (略) | 熊延彬 | |||
S275 **赵湾至**李庙段改建工程(K8+000-K27+417 段) | (略) | 梁文 | |||
**县路路通公路养建有限责任公司 | **县县城至九里坪南河加油站段、石花殷畈至五山茶坛段县乡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 (略) | 王建波 | ||
**省*(略) | 234国道**寺庄至袁庄段改建工程(K12+400-K22+500) | 9739.01 | 王波 |
奖项(进入评分(略)) | 联合体牵头单位:**久通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南****(略) | **县路路通公路养建有限责任公司 | **省**市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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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4年05月08日10时00分(**时间)在南**公共**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通过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第一信封评审: 1、第一信封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人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均(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第一信封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人资格性评审均(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评(略)。 二、(略): 1、第二信封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人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均(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评标委员会对4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单位:**久通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南****公路养护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招标单位经办人:(略) |
废标结果
投标人 | 被否决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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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4 年 05 月 09 日 00时 00 分至 2024 年 05 月11日23时59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传真):(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襄阳市**区胜利街 41 号静雅苑物业二楼
联系人:(略)
电话(传真):(略)
3.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地址:(略)
联系人:/
电话(传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