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市******工业园台屿路99号 | 1,817,000.00元 | 97.59 |
采购包1(2024-2025年福乐家园食堂食材采购):
服务类(****)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海鲜肉禽类、蔬菜类、生油类、干货类、米面配料、调味品、饮料、水果等全品类食材,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采购清单为准 |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采购人提供本文件下所采购的所有食品,并确保食品不过期、不变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批 | 符合《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 1,817,000.00 |
采购人代表: | 林衡莺 |
评审专家: | 梁斌 、 马国祥 、 翁文飞 、 林松熙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采购包的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部分费率为1.5%,100~5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2)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b.****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3)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100********001000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4-2025年福乐家园食堂食材采购:2.5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福****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技术项得分少于技术项总分50%,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余各投标人资格与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标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中标人****中标下浮率为 21% 。
3、本项目总预算金额230万元(含税)。最终根据本项目固定折扣率结合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若在供货期限内结算总额达到230万元,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之规定签订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23万元)的补充合同,若结算总额达到253万元,****政府采购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
名称:****
地址:**市**区建新镇园亭路7号
联系方式:0591-****3799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联系方式:0591-****230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娜
电话:059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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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