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德丰村综合服务大楼项目(工程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安镇德丰村综合服务大楼项目(项目名称)已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赋码:(略)-04-(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市长安镇德丰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海宁市长安镇德丰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立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长安镇德丰村综合服务大楼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建筑层数:地下一层,地上五层。施工内容包含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专业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海宁市长安镇硖许公路南侧、新丰大桥西侧。
(略)万元。
2.3施工总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
3.3√自(略)承接过已竣工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价要求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略)的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原发包方针对开工时间进行证明)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相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查询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本(略)(或授(略))及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1 条规定。。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略),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略));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略)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①上述3.9-3.11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略)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略):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04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上午09:00时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 09: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地 址: | ||
联系人: | 赵女士 | 联系人: | 施先生 |
电 话: | 电 话: | (略) | |
邮 箱: | 邮 箱: |
招标(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