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4-1733]兴宁市国道重点水毁修复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略)
资审结果交通工程公示模板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兴宁市国道重点水毁修复工程监理[项目编号:JG2024-1733]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北京华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云南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河北路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海南交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广东协立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育才-布朗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格审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略)。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兴宁市公路事务中心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兴城镇兴田一路501号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兴宁(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兴宁市兴田街道人民大道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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