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固原市二期项目——彭阳县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施工四标段彭阳县冯庄乡、罗洼乡、小岔乡、草庙林场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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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 受 **** 的委托,对 ****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市二期项目——**县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市二期项目——**县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施工四标段:**县冯庄乡、罗洼乡、小岔乡、草庙林场 进行 公开招标 ,已于2024-05-08 15:45:00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 | 质量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评标得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224.14元 | 270天 | 合格 | 胡长锋 | ****6793 | 96.56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新韵****公司 | ****031.16元 | 270天 | 合格 | 李亚芯 | 010752 | 94.74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048.84元 | 270天 | 合格 | 吴小丽 | RCS****04111 | 94.65 |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序号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 否决原因及依据 |
1 | ******公司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没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或****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七、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公示期:2024-05-08至2024-05-11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王德成 电 话:139****7409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赵功雄 电 话:139****2201
十、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
日期:2024-05-08 18: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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