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巨镇玉民村县督查办交办玉民村王庄路口王安华门前河坡破损提升整治工程
八巨镇玉民村县督查办交办玉民村王庄路口王安华门前河坡破损提升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县八巨镇玉民村
项目状态 已成交
公告日期 2024-05-08
交易品种: 涉农资金项目
项目类型: 小型工程
预算金额: 36360.00元
最高限价: 36360.00元
联系方式: 李 雷(****7082)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 八巨镇 | 村(社区) | 玉民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04-19 |
项目类型 | 小型工程 | ||
预算总额 | 36360.00元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
项目周期 | 7天 | ||
项目描述 | 一、玉民村S327沿线、王庄路口张弓河王安华门前河坡破损严重,县督查办交办要求对张弓河河坡进行清理、缺口补填、围网拆除、圈舍拆除并进行绿化栽植等,经村两委会研究和村民代表决定对以下进行具体施工地址和要求:1. 缺口填土约需30车土,每车600元,计18000元;2. 水挖掘机约需26小时,每小时260元,计6760元;3. 围网、圈舍拆除补2000元;4. 人工18人,每人100元,计1800元;5. 绿化栽植:14-15cm银杏10棵,300元每棵,计3000元;8-9cm高杆石楠30棵,120元每棵,计3600元;7-8cm紫叶李20棵,60元每棵,计1200元(绿化栽植含打支撑、养护期半年);6.总合计36360元。二、要求:1.****村委会验收标准完成事项,如因村委会人员现场验收未达要求的,施****村委会安排直至符合要求为止;2.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方损失而产生的矛盾、相关费用及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施工方自行承担,与村委会无任何连带责任。3.施工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施工,如未按期完成的扣除工程总额的百分之十。三、有挖机操作证者可报名。四、项目完成经村验收合格付审计价的80%,余款半年后结清。五、最高限价:36360元(含税),保证金:720元。 | ||
补充说明 | 村级资金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标段描述 | 一、玉民村S327沿线、王庄路口张弓河王安华门前河坡破损严重,县督查办交办要求对张弓河河坡进行清理、缺口补填、围网拆除、圈舍拆除并进行绿化栽植等,经村两委会研究和村民代表决定对以下进行具体施工地址和要求:1. 缺口填土约需30车土,每车600元,计18000元;2. 水挖掘机约需26小时,每小时260元,计6760元;3. 围网、圈舍拆除补2000元;4. 人工18人,每人100元,计1800元;5. 绿化栽植:14-15cm银杏10棵,300元每棵,计3000元;8-9cm高杆石楠30棵,120元每棵,计3600元;7-8cm紫叶李20棵,60元每棵,计1200元(绿化栽植含打支撑、养护期半年);6.总合计36360元。二、要求:1.****村委会验收标准完成事项,如因村委会人员现场验收未达要求的,施****村委会安排直至符合要求为止;2.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方损失而产生的矛盾、相关费用及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施工方自行承担,与村委会无任何连带责任。3.施工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施工,如未按期完成的扣除工程总额的百分之十。三、有挖机操作证者可报名。四、项目完成经村验收合格付审计价的80%,余款半年后结清。五、最高限价:36360元(含税),保证金:720元。 | ||
报名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720.00 | ||
最高限价 | 36360.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4-05-08 09:00~2024-05-08 09:10 | ||
出价延时 | --秒 | ||
加价幅度 | |||
底价 | 36360.00元 | ||
成交人 | **** | ||
成交日期 | 2024-05-08 | ||
成交总金额 | 35630.00元 | ||
补充说明 | 村级资金 |
建设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 **** | 联系人 | 魏正军 | 联系电话 | 138****2066 |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附件信息
招标公告 | 公告3.zip |
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方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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