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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初中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08日 18:(略) |
评审专家名单 | 李晓云,黄晓龙,罗丽旻,王云明,陈** | ||
总中标金额 | ¥(略)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略)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 | ||
代理(略) | (略) | ||
附件: | |||
附件1 | 初中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结果附件 |
采购包1:
**市天惠食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 **省*(略) | 2,241,336.00元 | 97.55 |
采购包1(初中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服务类(**市天惠食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1-1 | 餐饮服务 | 初中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 (略)初中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 1.1、采购人前一天把所需的食材采购计划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配备专门的接单人员,负责订单确认、沟通工作,确保及时有效的完成配送服务。(评标项1) 1.2、中标人必须在每日早上8:00前根据采购人需求将当日食材送到指定地点并进行验收交货,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配送时间,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或随意变更食材。(评标项2) 1.3、由于特殊情况(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个别品种不能及时供应或临时调整的,应提前通知采购人,经许可后方可调整,对于临时增加或调整订购的,采购人将提前3个小时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免费送达,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及配送。(评标项3)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 | 年 |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 (略) |
采购人代表: | 陈** |
评审专家: | 李晓云 、 黄晓龙 、 罗丽旻 、 王云明 |
(略)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略)(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略)1、以合同包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2、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称:(略) 账号:3505 0168 6107 0000 081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侨支行。
代理(略):
合同包1初中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略)
收取对象:(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略)(一)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
1.资格性审查阶段:(略)
2.符合性审查阶段:**省嘉佳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未备注下浮率,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投标人(略)
(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略)
(三)主要标的信息中:
1.服务范围:(略)初中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2.服务要求:采购人前一天把所需的食材采购计划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配备专门的接单人员,负责订单确认、沟通工作,确保及时有效的完成配送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略)。
3.服务时间:(略)
4.服务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采购合同提供(略)初中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省**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2024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