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省**市**市磁山镇崔炉村北,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48.491″,北纬36°34′31.965″。地块面积为207421.33m2(311.13亩),地块所在区域2004年前为荒地、农用地、建设用地,2004年被****租赁,2004年-2008年处于筹建期,地块内未进行施工建设,处于闲置状态,2008年-2012年****开始建设年产80万吨捣固焦炉及化工项目,2012年12月****焦炉及煤气净化系统投产,2018年10月停产,2012年-2018年期间主要以煤炭为原料生产焦炭,副产品硫膏、焦油、粗苯、煤气、电等,所属行业类别为“C2521炼焦”。
根据《**市焦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督促制定焦炉停产退出方案的通知》,2018年9月5日****与市焦化办签订退出协议,2018年10月21****公司焦炉、发电、煤气净化等工序全部安全有序停产。停产后厂区内原辅材料及产品均售卖清空,****环保局进行处置,2019年10月-2020年5月期间进行生产设备及建(构)筑物拆除工作,截止2022年9月现场踏勘时,地块内除西侧焦棚煤棚、东侧办公楼、变电站、南侧调度楼、污泥间未拆除外,其余建构筑物均已拆除,另外在原煤气净化区**1座仓库(2022年2月建),污水处理站堆放有建筑垃圾,地块内未发现有危险废物、废水及其倾倒现象,生产区地面的硬化被破坏,无法识别防渗层厚度,道路的水泥硬化厚度30cm,厂区内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未闻到有刺激性的气味,未发现原厂区遗留危险废物。根据****规划局出具的《查询情况说明》,本地块规划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
****为焦化企业,****环境局****分局已下发《土壤环境场地调查通知书》,该地块被列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地块使用权人应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工作。
2022年9月-2024年4月,**清蓝****公司(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单位)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调查结论,本地块为污染地块,需开展下一步风险评估工作。
2项目结论****地块未来规划为工业用地,土壤中有6超标污染物,分别为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和萘。
(1)表层土壤(0-4.0m)中的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和茚并[1,2,3-cd]芘5种关注污染物致癌风险或非致癌风险分别高于我国设定致癌风险值可接受水平10-6或非致癌危害商值小于1的水平,对使用人群存在健康隐患;下层土壤(4.0-14.8m)中无风险超标污染物,不会对使用人群产生健康隐患。
(2)根据风险评估结果,5种超标污染物的健康风险均超过可接受水平,需进行修复管控。建议苯并[a]蒽的修复管控目标为15mg/kg;苯并[b]荧蒽的修复管控目标为15mg/kg;苯并[a]芘的修复管控目标为1.5mg/kg;二苯并[a,h]蒽的修复管控目标为15mg/kg;茚并[1,2,3-cd]芘的修复管控目标为1.5mg/kg。
(3)****地块(第二类用地)总修复面积为11568.43m2,修复深度在0-4.0m,总修复土方量为22863.86m3。
(4)****地块异味土壤总面积为8076.07m2,深度为0-14.8m,总方量为22731.41m3(不含超二类土壤)。
(5)****地块超一类不超二类土壤土壤总面积为119672.67m2,深度为0-17.8m,总方量为361006.74m3(不含超二类土壤)。